2008级和2009级(法学)毕业同学:
研究生院下发《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数码摄像的通知》,请查看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图像采集。我院采集照片时间摄像时间:11月18日 12:30-13:40 ,提前20分钟到场。
院教学科研办
2010年11月10日
《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数码摄像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高校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11届毕业研究生数码摄像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1届毕业研究生范围
1.2008级研究生; 2009级法律硕士(法学背景)
2.推迟至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
3.符合提前毕业条件并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准备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图像采集费用
每人15.00元,摄像当天由学生个人交给摄像公司。
三、摄像地点及时间
摄像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22、123教室
摄像时间:11月18日
8:30-10:1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0:10-11:30 刑事司法学院
11:30-12:00 比较法学研究院
12:30-13:40 法硕学院
13:40-14:20 国际法学院
14:20-15:20 法学院
15:20-17:0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国际儒学院 、中欧法学院
四、注意事项
1.摄像要求:穿深色服装
2.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段派专人组织本院学生的图像收集工作。
3.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拍照的毕业研究生,请学生本人务必于之后三周内到教育部指定拍摄地点补拍。
补拍地点:北三环中路77号(蓟门桥东北角)北京电影制片厂内 北影影视学校综合教学楼(录音楼)一层804房间 易拍数码影像中心
补拍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每天09:30-17:00(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补拍预约电话:82863630(工作时间拍照无需电话预约)
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