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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作者: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于近期开展2019-2020年度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学习期满一年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为校奖学金获得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的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包括校系学生会干部、校系团委干部、班干部、党、团支部委员)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选修课无不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三)先进班集体

1.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本年度无任何学生违纪纪录;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选流程

1.2020年10月23日前由各班、院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全体大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采用组织推荐、自荐方式产生等额推荐人选,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表彰人选及先进班集体;

3.表彰名单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名额分配

年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院级

校级

院级

校级

校级

2018级各班

4

1

4

1

1

2018级研究生会

4

1

4

0

0

2018级青协

4

0

4

1

0

2019级各班

4

1

4

1

1

2019级研究生会

4

1

4

1

0

2019级青协

4

1

4

1

0

四、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三好学生须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申报优秀学生干部须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申报先进班集体须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评选材料应紧密结合评选项目的要求填报,文字要言简意赅,抓住主要事迹和典型事例。电子版于10月24日12:00之前由各班汇总后发送至fashuoxgb@126.com,邮件名为“年级+班级+评优”,其中word文档请以“荣誉名称+名字”命名,如三好+张三。

五、其他说明

1.各级别各种类的荣誉不能兼得,一人只能获得一项荣誉;

2.班级名单和研会青协名单最终结果不要有重复。

 

 

 

 

                                                    法律硕士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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