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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2011年“法硕之星”学生科研活动说明书

发布日期:2011-03-11 作者: 点击:

为了活跃同学们学习生活,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同学们关注法治进程中前沿热点问题,注重法学理论素养的积淀,解决实际疑难问题,我院将开展学生科研课题活动。
一、参赛对象
法硕学院2009级1-5班;2010级1-10班;2009级体改班
二、动员宣传
此次活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全院学生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整个组织过程,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尤其要说明活动的经费保障,及最后的评奖评优。拟采用以下形式宣传:
1、 学院网站动态通知
学院网站公告学生科研活动的项目申报、立项结果、中期检查与结果验收等环节的细则要求及评比结果。
2、 海报
    海报张贴在学院宣传栏,介绍活动的基本情况,吸引学生积极参加。
3 、班委通知
为了准确及时通知我院学生,同时要求各班通知本班全体同学。
三、课题大赛持续时间及步骤:
 1 、时间:课题申报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4月1日
评定审核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中期检查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第一次)
2011年9月 1至9月20日(第二次)
           活动结束上交成果时间:2011年11月 1日前
          课题结项答辩及总结:2011年11月10日至15日
2 、步骤: 第一:立项申报,获得立项审批后,启动立项项目,院发放立项资金。
          第二: 中期检查,各小组上交中期汇报,学术部成员汇总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中期成果,报学院进行合规审查。
          第三: 结项评审,邀请相关专业老师及学院领导组成答辩委员会对从立项以来的整个项目活动进行评审,课题组成员进行答辩,根据各小组的答辩情况及成果,最终评出两个优秀课题,并发放剩余资金。
 
三、立项申报。
(一)课题申请方式:递交调研课题申请书
1 .申请课题的同学自行组成课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不限,专业背景不限;小组名可为“课题名+调研小组”,例如“医患关系课题调研小组”,写明小组成员的姓名与班级(可以班级间相互交叉成组),小组必须有一个主持人。为保证调研课题做出成果,课题小组需自行联系相关方向的指导老师,对课题的研究进行指导,立项通过后半个月内确定指导老师并将导师联系方式上报学院。
注意,课题小组成员需在立项答辩前确定;立项后如有课题成员退出,课题主持人需及时向学院汇报;中途如有新成员加入,需通过学院审查认可;第二次中期审查后课题小组停止增加新成员。
2. 各课题小组自行选定调研课题。各专业可以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来选定自己的课题,法硕(法学)专业可以选择纯粹的法学理论课题,法律硕士可以选择法学与本科所学专业的交叉学科,选题不做强行规定,鼓励同学们关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理论前沿问题及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同学们申报交叉学科的课题,申报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课题。课题的形式不做要求,可以是科研论文,或是调研报告等其他形式。
注意,在立项前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或调查报告,不得作为结项成果。
(二)项目申请书的内容:
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事项:
1 、申请的课题名称:申请书首先要写明拟申请的课题名称,项目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
2 、项目简介(研究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 选题的目的主要阐明本课题想要解决何种理论或实践问题;内容简单介绍本项目的提纲性计划,申请书中要写明本小组将从哪几个方面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以及对此课题的研究程度,即要达到何种研究目标,形成何种研究成果。预期结果说明项目的最终结果形式。
3、 课题项目价值分析:选题意义从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两方面进行分析(可以阐述本课题的特色与创新体现,要解决的实践中的问题等)
4 、所选课题的可行性分析:阐述选此课题的原因,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或现存状况,本小组预计可能创新的方面;完成此课题的条件分析,本课题所涉及问题的解决策略,课题组成员结构,经费及时间保障等。
5 、课题 项目技术路线 请在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研究思路,详细阐述课题研究将要采取的策略、方法、步骤以及拟使用的时间。
6 、课题经费预算及经费的预计使用方式。对所选课题所需的经费做出合理的预算,要明确将如何合理的分配、使用经费。经费的使用可以包括三个阶段,前期立项经费预算,中期项目检查预算,最终项目验收预算。
(三)项目的评选方式:
1. 项目预审:对于申请的课题由学院老师进行预审,决定有资格进行立项答辩的小组。此环节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
2. 立项确定:经本院以外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的答辩小组最终确定申请成功的项目课题。
3. 立项答辩结果纳入课题终期结项评分标准。
    
四、中期检查
(一)方式:
各项目主持人按照课题开题报告预定的研究进度,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1年“法硕之星”课题大赛中期检查报告书》,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已取得的相关成果材料。
(二)中期检查包括以下要求:
1、课题立项以来根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
    2、课题立项以来尚未完成的研究任务。
    3、课题立项以来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课题后续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
5、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6、指导老师意见。
(三)中期检查结果:
1、学院对各课题组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经审核通过的课题,学校将继续支持研究。
2、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即评议结果为不及格者,将通知课题主持人进行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学院将停止该课题研究,并追回已拨经费。
3、中期检查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中期检查评议结果为终期结项评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确定时提供参考;在区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如有课题组立项答辩得分和结项答辩得分综合得分相同,根据两次中期检查评议结果评议确定排名先后。
五、终期结项
   (一)提交成果:各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课题成果统一规范格式提交课题成果。但学院认为不能进入结项答辩的,相关课题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
    (二)课题结项答辩:由院外老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对各课题组进行终期答辩。
六、课题评定标准
(一)课题结项评定为分为一级重点重点课题1个、二级重点课题2个,一般课题7个。
(二)评定标准包括立项申报答辩得分情况、中期评议结果、课题成果的结项答辩得分三部分。其中评分标准中,立项占20%,课题成果及结项答辩得分占80%;中期评议结果作为课题小组得分相同确定排名先后时的评定标准。
七、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
(一) 资助项目的设定。本次科研课题共设十个资助项目,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一级重点课题一个,资助经费2000元;二级重点课题两个,资助经费1500元;一般课题七个,资助经费1000元,总经费为12000元。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终期结项时最终评定。
(二) 经费发放。项目经费分两次发放:立项选定通过时发放500元经费,课题结项通过时发放剩余经费。课题结项评选出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后,根据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基数补发放剩余经费。
特别提醒:一旦立项选定,若中途无故退出或中期检查时未完成中期任务者须返还全部经费;结项审查未通过者须返还全部经费。
(三)经费使用要求。根据项目的经费预算合理分配使用资金, 每个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1200以内,重大项目可适当超过此限制。资金分两个阶段发放,各小组应严格按照自己在申请书的预算计划使用经费,并将每一笔经费使用事项作详细记录,以备随时检查。学术部成员组成监督小组,各课题组把资金使用情况报监督小组审查。各个监督组将本组监督的调研小组的经费使用情况汇总后,定期交由学院负责老师进行审查。经费总额控制在学院提供的范围之内, 若有超出,自行解决。
八、后期成果总结。
   (一)成果展示 活动结束后,将各小组的科研成果进行展示。
    (二)推荐发表  有成果特别优异者,可推荐至相关期刊发表。
   (三)成果汇编  学院将组织将各课题组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二)颁发证书    学院将为通过结项的各课题组成员颁发证书,以资奖励。                                                       法律硕士学院
                                                     201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