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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部:《关于举办党校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4 作者: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校定于2011年4月举办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推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的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政大党发[2004]33号)和《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公示制的实施办法》(中政大党发[2004]34号)的规定,做好参加培训的学员推荐、公示等工作。具体培训名额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75%。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仍然采取校党委党校统一部署、分党校具体执行的管理制度。校党委党校组织授课教师、统一安排集中学习,分党校策划安排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并对学员进行管理。
    二、加大集中学习管理力度。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举办全体学员参加的开学典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学典礼由各分党校组织学员参加,并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报校党委党校。开学典礼及其他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分党校审查,统一报校党委党校批准。
    三、严格考勤管理。除因患病等特殊情况经请假获批准的,集中学习缺勤2次以上的学员,自主学习、实践活动缺勤3次以上的学员,本期培训班不予结业。考勤情况由各分党校于考试前报校党委党校。
    四、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1年3月29日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学员总人数报党校办公室(区分教工、本科生和研究生),并于党校开学前将学员名单(模板见附件)发送至:dangxiao@cupl.edu.cn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初定于4月9日开学,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58909062
    联 系 人:姚  震
    电子信箱:dangxiao@cupl.edu.cn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1年3月22日
 
 
该通知内容及附件请以学校通知为准: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neudcp/publish/notes/59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