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的要求,我院于近期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法律硕士学院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0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市级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集体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青年服务国家”等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品格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家国情怀浓厚,使命意识强烈,积极参加首都大型活动志愿服务保障及基层志愿服务工作;
3.坚持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四、材料提交
(一)“三好学生”评选材料
1.由其所在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
2.由本人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5);
3.由本人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6);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
1.由其所在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
2.由本人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5);
3.由本人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6);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
1.由班委会填写的《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
2.由班委会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5);
3.由班级代表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6);
五、相关要求
1.一人只能申请一项荣誉称号;
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主要事迹”一栏需从“思想政治”“学习方面”“工作实践”“志愿服务”“曾获荣誉”等方面填写,限填500字,不可插入图片;《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需从“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曾获荣誉”等方面填写,限填800字,不可插入图片。《评选材料》不限字数,可插入图片,由申请人或申请班级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3.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2月27日(周日)17:00前发送至fashuoxgb@126.com,邮件名称为年级+姓名+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如18级+张三+市级三好学生。未按照要求申请或超过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申请。
4.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最终获奖名单。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