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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作者: 点击:

根据校团委的要求,我院于近期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法律硕士学院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0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市级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集体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青年服务国家”等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品格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家国情怀浓厚,使命意识强烈,积极参加首都大型活动志愿服务保障及基层志愿服务工作;

3.坚持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四、材料提交

(一)“三好学生”评选材料

1.由其所在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

2.由本人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5);

3.由本人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6);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

1.由其所在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

2.由本人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5);

3.由本人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6);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

1.由班委会填写的《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

2.由班委会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5);

3.由班级代表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6);

五、相关要求

1.一人只能申请一项荣誉称号;

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主要事迹”一栏需从“思想政治”“学习方面”“工作实践”“志愿服务”“曾获荣誉”等方面填写,限填500字,不可插入图片;《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需从“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曾获荣誉”等方面填写,限填800字,不可插入图片。《评选材料》不限字数,可插入图片,由申请人或申请班级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3.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2月27日(周日)17:00前发送至fashuoxgb@126.com,邮件名称为年级+姓名+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如18级+张三+市级三好学生。未按照要求申请或超过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申请。

4.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最终获奖名单。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