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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第三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9 作者: 点击:
"企业法务征文奖"是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为了提高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水平而共同设立,并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征文奖项。根据《"企业法务征文奖"奖励办法》,现将2011年第三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 10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20名,奖金各2000元。
    二、征文参评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含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题目
    "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说明:"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是范围较广的题目,既包括各个类型的中国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时遇到的法律问题,也包括各外国企业进军中国市场时遇到的法律问题;既可以是企业法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是其他部门法相关的法律问题;既可以是对某一相关事件的研究分析,也可以是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对策或理论架构等。
    四、征文要求
    1.根据征文题目要求撰写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征文可以直接使用规定的题目,也可以根据征文的主题自定题目。
    3.征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严格遵守学术论文规范和学术道德。
    5.注释使用页下脚注。
    6.由一人独立署名。
    五、报送材料
    参赛学生请首先提交下列资料的电子版,并提供资料的打印件:
    1.参评论文封面一式1份(A4纸),标明论文的题目、姓名、学校、专业、年级、学号、联系方式(邮编、住所、电话、手机)。
样式见附件)
    2.参评论文一式1份(A4纸),征文论文依次包括:学号、论文题目、摘要、正文(正文内不要署名)。(样式见附件)
    3.征文申请表及应征论文信息表各一份(见附件)。
    六、截止时间、报送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挂号寄至:邮编: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收。
    3.直接报送的,在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三楼培养办303房间处。
    4.报送时,应同时提交论文电子版,包括:参评论文封面、参评论文、申请表。邮件名称请注明:"第三届企业法务征文"投稿--学校+姓名+硕士/博士",征文组委会专用邮箱:qyfwzw@126.com
    七、其他事项
    1.征文颁奖仪式预定2012年3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
    2.颁奖仪式将邀请获奖者参加。交通费用(限于征文组委会认可的交通方式)由征文组委会负担。
    3.征文参评的作品均不予返还。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文组委会。
    5.获奖论文的出版,由征文组委会另行决定。
    6.征文资料记载的个人信息只供征文审查和联系时使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8908067;010-58908066
    传真:010-58908067
   
    附件:1.参评论文封面.doc
          2.征文申请表.doc
          3.应征论文信息表.xls
          4.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doc
 
第三届"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
2011年4月18日
 
该通知内容及附件请以学校通知为准: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neudcp/publish/notes/60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