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中国当代的法律史学研究,培养法律史学术新人,并为全国法律史学学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承办,继2010年第一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活动圆满结束之后,继续开展2011年第二届的征文活动。
一、征文活动面向对象
征文活动面向的对象为中国国内(含台港澳)高校法律院系在读学生,高校法律院系及各研究机构在读法律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征文主题与内容
题目自拟,主题不限,但内容限于法律史学领域,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制史、中外法律文化史、中外法律社会史等法律史学领域。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在观点、材料、方法上富有创造性,能够在法律史领域内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智慧。
2.体裁以议论文形式,叙述清晰,说理透彻。
3.作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出版过,并不得在正式学术会议上宣读过。
4.注释体例规范,以《法学研究》所列注释例为准。
5.作品字数在8000字左右,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四、投稿方式
征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电子信箱: chenqiushu@163.com 邮递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陈煜收 邮编:100088。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10-64912893;联系人:陈煜。
五、征文起至日期
2011年4月20日-2011年9月20日
六、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创造性进行评选,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获奖者并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集结出版。
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负责解释。
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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