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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律硕士学院2021年“法硕之星”科研课题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作者: 点击:

为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提高科研素质,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同学们关注法治进程中前沿热点问题,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法硕之星”科研课题大赛。

一、活动主题

营造创新氛围、砥砺学术精品

二、参赛对象

法律硕士学院2019级、2020级学生

三、流程安排

(一)时间

1.立项申报时间:202157——520

申报书按学院提供的模板填写,将电子版发到相应邮箱,学委完成信息汇总,并收集纸质版交到学术部专门负责人员。

2.立项初审及答辩时间:2021521——610

初审后两周内公布初审结果以及立项答辩有关事宜。

3.项目中期检查时间:2021611——626

4.结项答辩及总结:20224月底

(二)具体事项

1.立项申报:立项初审及答辩通过后,学院将为科研项目发放启动资金。

2.中期检查:各小组上交中期汇报,学术部成员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及中期成果,报学院进行合规审查。

3.结项评审:邀请相关专业老师及学院领导组成答辩委员会,对获得资助的项目进行评审,参赛组成员进行答辩。根据各小组的答辩情况及课题成果,评定课题等级(详见本通知第七条课题评定标准),并发放剩余资助资金。

四、立项申报

(一)课题申报方式:递交立项申报书

1.申报课题的同学请自行组成课题小组(可以跨班级组织),每个课题小组原则上不超过5人,并以“课题名+调研小组”命名,例如“医患关系课题调研小组”,注明小组成员的姓名与班级,并明确小组负责人。为确保课题顺利推进,课题小组需自行联系相关方向的指导老师,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立项通过后半个月内确定指导老师并将导师联系方式上报学院。

注意:课题小组成员需在立项答辩前确定;立项后如有课题成员退出,课题负责人需及时向学院汇报。

2.课题小组自行选定与法学相关的研究课题,如法学课题或法学交叉学科课题等。学院对选题不做强行规定,鼓励同学们关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前沿及热点问题,鼓励同学们申报交叉学科的课题,鼓励同学们申报实务中的疑难复杂课题。课题研究成果无统一要求,科研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均可。

(二)立项申报书的内容

1.申请的课题名称

申请书首先要写明拟申请的课题名称,项目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

2.科研课题的选题意义

阐明本课题想要解决何种理论或实践问题;简单介绍本项目的提纲性计划,研究方法以及中外学界对此课题的研究程度;选题意义从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两方面进行分析。

3.科研课题的创新之处

研究思路、视角的理论特色或推动实践作用的新突破。

4.科研课题的研究路径

研究方法、研究提纲、成果概述等。

5.科研课题的进程安排

根据通知的总体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调研、分析、总结、撰稿时间。

6.经费预算情况

对所选课题所需的经费做出合理预算,要明确将如何合理分配、使用经费。经费预算可以分阶段制作,如:前期立项经费预算、中期项目检查预算、最终项目验收预算。

注意:经费预算请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项目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申报。

立项申报书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于52024:00以前发至邮箱fsyhshenghuobu@163.com,以收到回复消息为准。纸质版由各小组负责人交到本班学委处(具体份数根据评委会老师确定),再由本班学委交到学术部专门负责人员邓晓曦(联系方式:18810932769)。

(三)评选方式

1.项目初审:

对于申请的课题,由学院老师进行初审,决定有资格进行立项答辩的小组。此环节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

2.立项确定:

经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的评审小组最终确定申请成功的课题。

五、中期检查

(一)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课题开题报告预定的研究进度,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21“法硕之星”课题大赛中期检查报告书》,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已取得的相关成果的材料。

(二)要求

1.课题立项以来已取得的研究成果。

2.课题立项以来尚未完成的研究任务。

3.课题立项以来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课题后续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

5.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6.指导老师意见。

(三)结果

1.学院对各课题组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经审核通过的课题,将继续支持研究。

2.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即评议结果为不及格者,将通知课题主持人进行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学院将停止该课题研究,并追回已拨经费。

3.中期检查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中期检查评议结果为终期结项评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时提供参考;在区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时,如有课题组立项答辩得分和结项答辩得分综合得分相同,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排名先后。

六、终期结项

(一)提交成果

各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统一规范格式提交课题成果,课题成果使用知网查重系统,重复率不得高于5%。经审查认为不能进入结项答辩的,相关课题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

(二)结项答辩

各课题小组进行结项答辩,由评审委员会做出结项评定。

七、课题评定标准

(一)奖项设置

课题结项评定为分为一级重点课题1个、二级重点课题2个,一般课题7个。

(二)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包括立项申报答辩得分、中期评议等级、结项答辩得分三部分。其中评分标准中,立项分值占20%,结项答辩分值占80%;中期评议等级作为课题小组得分相同时确定排名先后的评定标准。

八、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

(一)资助项目的设定

本次科研课题共设10个资助项目,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一级重点课题1个,资助经费2000元;二级重点课题2个,资助经费1500元;一般课题7个,资助经费1000元,总经费为12000元。课题项目等级在终期结项时由评审委员会做出评定。

(二)经费发放

项目经费分两次发放:立项通过时发放500元经费,课题结项通过时发放剩余经费。课题结项确定课题等级后,按课题等级补发放剩余资助经费。

特别提醒:一旦立项选定,若中途无故退出或中期检查时未完成中期任务者须返还学院已拨付的资助经费;结项审查未通过者须返还全部经费;经费包含论文打假费用。

(三)经费使用要求

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分配使用资金,每个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1200元以内。资金分两个阶段发放,各小组应严格按照申报书预算计划使用经费,并将每一笔经费使用事项作详细记录。经费总额控制在学院提供的范围之内,若有超出,自行解决。

经费报销范围:办公用品(发票和明细)、差旅费(来回车票、住宿发票)、交通费、图书(发票和明细)。

九、后期成果总结

1.成果汇编——学院将组织将各课题组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2.颁发证书——学院将为通过结项的各课题组成员颁发证书,以资奖励。

3.优先推荐——特别优异者,优先推荐至相关期刊发表或推荐参加校级以上比赛。

4.评选奖学金——课题负责人计3分,参加人员每人计1分。

注意:有关科研课题大赛的任何疑问请联系学术部负责人贺虓啸18912640972,吕文心132647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