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于近期开展2020-2021年度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学习期满一年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为校奖学金获得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的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包括校系学生会干部、校系团委干部、班干部、党、团支部委员)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选修课无不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三)先进班集体
1.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本年度无任何学生违纪纪录;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选流程
1.2020年10月13日前由各班、院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全体大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采用组织推荐、自荐方式产生等额推荐人选,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表彰人选及先进班集体;
3.表彰名单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名额分配
年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
院级 |
校级 |
院级 |
校级 |
校级 |
2019级各班 |
4 |
3 |
4 |
2 |
1 |
2019级研究生会 |
4 |
4 |
4 |
0 |
0 |
2019级青协 |
4 |
3 |
4 |
1 |
0 |
2020级各班 |
4 |
3 |
4 |
2 |
1 |
2020级研究生会 |
4 |
4 |
4 |
0 |
0 |
2020级青协 |
4 |
3 |
4 |
0 |
0 |
四、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三好学生须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申报优秀学生干部须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申报先进班集体须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评选材料应紧密结合评选项目的要求填报,文字要言简意赅,抓住主要事迹和典型事例。电子版于10月14日12:00之前由各班汇总后发送至fashuoxgb@126.com,邮件名为“年级+班级+评优”,其中word文档请以“荣誉名称+名字”命名,如三好+张三。
五、其他说明
1.各级别各种类的荣誉不能兼得,一人只能获得一项荣誉;
2.班级名单和研会青协名单最终结果不要有重复。
法律硕士学院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