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学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学院教职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开展法律硕士学院2021年度“教学贡献奖”“科研贡献奖”“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优秀教研活动组织奖”“管理服务突出贡献奖”“国际交流突出贡献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先进个人”“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教学贡献奖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2.模范遵守教师教学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量突出,教学效果好,指导学生认真,学生评价高。
(二)科研贡献奖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2.注重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突出,有公开发表的C类期刊以上论文或者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者申获的重要科研项目。
(三)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积极利用专业优势,为政府决策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或者积极为社会开展教育拓展服务;或者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四)优秀教研活动组织奖 2名
1.评选对象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中能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五)管理服务突出贡献奖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行政、辅导员岗位人员;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3.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六)国际交流突出贡献奖 1名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为学院搭建和拓展对外交流平台,或积极参与组织学院国际交流活动等,为学院国际交流工作做出贡献,表现突出。
(七)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名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学院,为提升学院形象及社会美誉度做出贡献。
(八)就业先进个人 2-3名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为学生就业积极提供帮助,开拓就业市场,收集用人信息,促进学生就业。有学生成功就业事例者优先。
(九)抗疫工作先进个人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点,知责、明责、负责、尽责,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本职工作,表现突出。
二、推荐评选程序
1.本次评选工作采取教研部、行政科室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请各教研部、科室负责人或个人填写申报/推荐表,于2022年1月4日17时前将申请推荐表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到学院办公室,邮箱:fsyb@cupl.edu.cn。
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三、表彰形式
学院将在2022年1月年终总结大会上,对获得以上奖项的教职工进行表彰。
法律硕士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