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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关于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作者: 点击:

2023年寒假将至,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安排的通知》,现就学院2023年寒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1月5日(周四,农历腊月十四)学生放寒假,假期52天,2月26日(周日,农历二月初七)返校。

2月27日(周一,农历二月初八)学生正式上课。

(二)教职员工放假安排

教职员工1月7日(周六,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各院(部)在安排好阅卷和备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教师放假时间。

教职员工2月25日(周六,农历二月初六)报到上班,教师于2月25日到所在院(部)报到,请各单位于25日16:30前将教职员工上班情况通过人力资源系统上报人事处。2月26日(周日,农历二月初七)上班。

二、值班安排

详见附件

三、安全提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离校前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严防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