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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作者: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开展 2022—2023 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我院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1.评选对象为中国政法大学在籍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3 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

2.市级三好学生2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市级优秀班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本学段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本学段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组织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挑战杯”“社区实践”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2023 年新发展团员录入率需为 100%,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应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8.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且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学院团委等额推荐至校团委。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 2 和附件 3),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 4),推荐情况须经学院党委审核,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并将推荐名单上报团市委。

四、材料提交

(一)“三好学生”评选材料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其所在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 2);

2.由本人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 8);

3.由本人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 9);

4.由本人填写的《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 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

1.由其所在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 3);

2.由本人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 8);

3.由本人填写的《参评资格承诺书》(附件 9);

4.由本人填写的《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 6)。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

1.由班委会填写的《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 4);

2.由班委会填写的《评选材料》(附件 8);

3.由班委会填写的《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 7)。

(四)相关要求

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主要事迹”一栏需从“思想政治”“学习方面”“工作实践”“志愿服务”“曾获荣誉”等方面填写,限填 500 字,不可插入图片;《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需从“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曾获荣誉”等方面填写,限填 800 字,不可插入图片。

2.《评选材料》可插入图片,由申请人或申请班级依据实际情况填写,限填报 A4 纸反正面1页。

3.材料提交应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学生须于 2023 年 11 月10 日(周五)17:00前相应材料发送至fashuoxgb@126.com,邮件命名为“年级+姓名+荣誉名称”(如:21级+张三+市级三好)。

 

                         法律硕士学院团委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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