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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奖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作者: 点击:

    为表彰在学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教职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开展法律硕士学院2023年度“教学贡献奖”科研贡献奖”“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优秀教研活动组织奖”“管理服务突出贡献奖”“国际交流突出贡献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就业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教学贡献奖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2.模范遵守教师教学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量突出(教学工作量为教学定额的2倍以上),教学效果好,指导学生认真,学生评价高。

(二)科研突出贡献奖和科研贡献奖  名额机动

1.评选对象为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2.注重科学研究,科研成果显著。科研贡献奖获得者,须有公开发表的C类期刊以上论文或者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参编)或者申获的重要科研项目(限纵向项目)(或者本年度横向项目到账金额10万元以上)。科研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须在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纵向项目申获、横向项目经费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  1-3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积极利用专业优势,为政府决策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或者积极为社会开展教育拓展服务;或者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四)定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 1-2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积极参与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四)优秀教研活动组织奖  2

1.评选对象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中能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五)管理服务贡献奖、管理服务突出贡献奖  5-7

1. 评选对象为行政、辅导员岗位人员;

2. 每个职能科室推荐1-2名,并予以排序;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3.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六)国际交流突出贡献奖  1-2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为学院搭建和拓展对外交流平台,或积极参与组织学院国际交流活动等,为学院国际交流工作做出贡献,表现突出。

(七)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1-2

1.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院各职能科室、教研部、非在编科研机构;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学院工作,为提升学院形象及社会美誉度做出贡献。

(八)就业先进个人  1-3

1.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

2.为学生就业积极提供帮助,开拓就业市场,收集用人信息,促进学生就业。有学生成功就业事例者优先。

二、推荐评选程序

1.本次评选工作采取教研部、行政科室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请各研究所推荐人选或个人自荐填写《法律硕士学院2023年度“优秀奖项”申请表》,于20231225日(星期一)1700时前将申请推荐表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到学院办公室,邮箱:fsyb@cupl.edu.cn,联系人:李老师。

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三、表彰形式

学院将在202413日的年终总结大会上,对获得以上奖项的教职工进行表彰。


                                          法律硕士学院

                                         20231220


附件:法律硕士学院2023年度“优秀奖项”申请表


法律硕士学院2023年度“优秀奖项”申请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来院时间

所在部/


岗位

类别

£教师 £行政 £辅导员

申请/推荐

奖项名称


请勾选“√”  

£自荐 □ 推荐

自荐/推荐

理由

(限500字)

自荐人签字

/室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字:  

说明:1.每一奖项填写一张表格。2.自荐者不需科室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