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师生的先进典型,学院团委根据校团委工作安排,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表彰在我院团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申请团支部应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荣誉。
2.政治建设突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
4.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到位。规范化完成团员发展管理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年度统计、团员推优等工作;充分运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活动开展丰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举办团课:按时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经常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积极使用新媒体带动班级团支部建设;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认真组织新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评先工作和各种学生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6.作用发挥突出。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成员参与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的事件;团支部成员违反校纪校规;在评奖评优和考察考核工作中,集体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
(二)五四青年奖章
1.申请人应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
2.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青年中发挥较强影响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过硬工作能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奉献社会、服务同学。
4.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知识储备。本学年无成绩不及格及处分记录,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在学术研究领域或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佳绩。
5.遵守团章,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优秀团支部
1.制度落实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团支部在班规班纪、章程条例等的制定、落实环节的监督把关作用发挥充分,按要求规范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及时录入、更新团支部信息。
2.团员教育管理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团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准确;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学社街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规范,深入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学习、团日团课等活动经常开展。荣誉激励机制与教育引导处分扎实规范。
3.支部班子团结。“班团一体化”落实情况良好,支委会成员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信念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分工协作,运转有序。团员青年对团组织评价较高。
4.活动开展丰富。以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为原则,结合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定期开展团学活动,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特色,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5.作用发挥明显。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四)优秀团干部
1.申请人应在考核周期内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院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以及我校基层团组织干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心系广大团员。注重实践,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对身边青年团员开展有效服务和引领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4.工作能力突出。坚持做好身边青年团员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5.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综合能力过硬。积极发扬奋斗精神,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学生团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考核周期内必修类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五)优秀团员
1.申请人应为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各基层团组织的共青团员。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信息系统。
2.有信仰,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崇尚科学理性,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3.讲政治,立场鲜明。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道德高尚。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争先锋,勇于创新。矢志艰苦奋斗,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6.守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
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反团章团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由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团委根据推荐名额,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并提交校团委,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及公示情况确认最终评优对象。
(二)五四青年奖章
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团委根据推荐名额,进行审核并提交校团委,校团委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及公示情况确认最终评优对象。
(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院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团支部将民主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按照以上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并确认。
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学院团委根据各支部评选结果向校团委择优推荐。校团委对学院团委上交的候选名单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材料提交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材料
1.由团支部填写的《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附件二)。
2.团支部电子版校级获奖证明。
3.由团支部填写的《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九)。
4.事迹材料,限2000字,无固定格式。
(二)“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附件四)。
2.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及校级获奖证明。
3.由本人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十一)。
4.事迹材料,限1500字,无固定格式。
(三)“优秀团支部”评选材料
由团支部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五)和《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十二)。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六)。
2.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
3.由团支部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十三)
(五)“优秀团员”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七)。
2.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
3.由团支部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申报汇总表》(附件十四)。
(六)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需将评优汇总表、评选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25日(周四)14:00前汇总发送至fashuoxgb@126.com.各类评选材料均通过团支部提交,邮件名为“年级+X班团支部五四评优”,如“21级1班团支部五四评优”,邮件中的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并以团支部名称命名,如“21级1班团支部”;压缩包中WORD文档以“荣誉名称(姓名)”命名,如优秀团员张三。
2.院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若在本班团支部内推选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则不再参加院研究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评选,反之亦然。
3.拟推荐的学生或拟参评的团支部需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格;优秀团员、团干部登记表中团支部总人数、参与投票总人数、得票结果三项信息需如实填写。
法律硕士学院团委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