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于近期开展2023-2024年度校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学习期满一年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为我校学业奖学金获得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积极参加文艺活动,提升文化艺术修养;
(6)热爱劳动,勤于实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7)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受到处分已解除。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包括校院学生会干部、校院团委干部、班干部、党、团支部委员)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勤奋学习,参评学年必修课平均分达70分且无不及格;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受到处分已解除。
(三)先进班集体
1.评选标准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注重加强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引导班级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3)班级凝聚力强、引导力强,能够很好地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积极创建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在同年级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班级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流程
1.2023年10月17日(周四)前由各班、院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全体大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采用组织推荐、自荐方式产生等额推荐人选,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表彰人选及先进班集体;
3.表彰名单进行公示(三日)。
三、名额分配
班级及学生组织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院级 |
校级 |
院级 |
校级 |
校级 |
2023级1-6班 |
4 |
3 |
4 |
2 |
2 |
2023级涉外律师班 |
4 |
3 |
3 |
1 |
2023级国际仲裁班 |
2 |
1 |
2 |
1 |
2023级研究生会 |
4 |
4 |
4 |
|
2023级青协 |
4 |
4 |
4 |
|
2022级1-6班 |
4 |
3 |
4 |
2 |
2022级涉外律师班 |
4 |
4 |
4 |
2 |
2022级研究生会 |
4 |
4 |
4 |
|
2022级青协 |
4 |
3 |
4 |
1 |
四、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先进班集体须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评选材料应紧密结合评选项目的要求填报,文字要言简意赅,抓住主要事迹和典型事例。电子版于10月17日(周四)17:00之前发送至fashuoxgb@126.com,邮件名为“年级+班级+先进班集体申报”。
五、其他说明
1.各级别各种类的荣誉不能兼得,一人只能获得一项荣誉;
2.班级名单和研会青协名单最终结果不要有重复。
法律硕士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