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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作者: 点击:


按照《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等,我院开展2018—2019年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年级

二等以上奖学金名额

其中:一等奖学金名额

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

2017级

不超过180人

不超过51人

不超过8人

2018级

不超过174人

不超过50人

不超过8人

二、评审流程

1.本人申请:9月24—9月25

2.学院评定:9月269月28日

3.公示及异议处理:108日—10月14(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10月15—10月24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申请阶段

1.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链接失效可从学校官网下方“智慧法大”链接进入),点击“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操作指南见附件3)

2.申请者需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奖学金各项分值计算表》(附件1)并提交电子版,内容与系统申请一致;

3.申请者提交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期刊出版物原件(务必于目录中标明自己的文章)、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科研项目需提交参与立项、成果、结项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以材料内容命名,如论文1、论文2、获奖证书1、获奖证书2等,纸质版每人一袋(标明班级学号与姓名),材料电子版打包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如1班xxx张三。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均交至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人处,电子版需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邮箱,如1班xxx张三。班级负责人汇总本班申请材料,并将上述电子及纸质版材料交至本年级研究生会电子版需以“年级、班级”命名打包发送,如18级1班。研会负责本年级材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公示确定名单阶段

获得奖学金的人员填写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由研究生会负责汇总。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人选从一等奖学金人选中产生。

2.《奖学金各项分值计算表》中有两张sheet表,分别是汇总表与各科成绩表均需填写,样表中为18级课程安排,17级请根据实际课程修改。

3.科研成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和登记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以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加以认定。

     4.因申报截止日后获得成果原件无法申请本学年度的奖学金,可以在下一学年度以该科研成果申请奖学金。学院将审查科研成果的原创性,科研成果有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5.学院奖学金细则规定的表彰奖励依据学院存档为准,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益认证加分由年级辅导员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确认。

6.申请者需在截止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7.个人预申请的奖学金等级与最终评定结果可能不一致。

8.未按规定缴纳2018-2019年度学费及住宿费的研究生不能参与2018-2019年度的学业奖学金评定

 

法律硕士学院

2019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