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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之“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主题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2-05-24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分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经验,在中国政法大学70周年校庆之际,法律硕士学院5月17日成功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之“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主题论坛。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本论坛。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研讨会以线上方式进行,会议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韩国法学专门大学协议会理事长韩基贞教授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



“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论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主持。



韩国法学专门大学协议会理事长、首尔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韩基贞教授,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法学院院长琼·洛格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静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教授先后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作了评议。


韩国法学专门大学协议会理事长、首尔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韩基贞教授的报告题目为《韩国法学院的现在与未来》。他介绍了韩国法学院制度的整体引入背景及主要改革措施,梳理了韩国法学院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律师考试的基本发展脉络、教育成果、成功经验以及未来的规划。他指出了通过十多年努力韩国法学专门大学在推动法学教育正常化等方面的显著成绩,也反思了律师考试合格率等问题,并提出了未来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向。



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法学院院长琼·洛格雷教授做了题为《如何学习安格鲁-萨克逊(普通法系)公司法:20年来的反思》的报告。她从英国公司法的特点入手,分享了自己20年来对国际学生开展普通法系公司法教学的经验。她强调了目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语言能力上的挑战,建议中国学生应注意养成批判性思维能力,她认为这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她还从比较法的层面,就英美公司法之间以及普通法系公司法和大陆法系公司法之间做了比较。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在《国际法方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大之探索》的主题发言中介绍了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经验。他指出,目前国际法方向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面临缺乏统筹规划、课程设置存在短板、实习和实训占比不够、跨文化交流不足、培养资源短缺等问题。对此,他提出了统筹规划、补齐短板,加强实务指导和加强国际化训练,以及建立合作机制等改革思路和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静霞教授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要务》做主题发言,她结合自身教学体会与涉外法律从业经验,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应处理好专业能力和语言能力的关系、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以及理论和实务之间的关系。她强调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体系化专业教育的必要性,认为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要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坚实的国内法基础以及在专业方面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教授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处理好三对关系》主题做了分享。他认为,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处理好语言和法律专业的关系,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以及历史文化和法律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他特别指出,涉外律师的培养应注重外语的教育教学,注意平衡和统一国际法和国内法,同时强调跨文化教育在涉外律师培养中的重要性。


第一阶段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作了评议。他认为,法学教育国际化不是简单的英美化,而是国际多元化,应重视各个国别法的教育。他强调法学教育国际化不能忽视基础,应重视对法学基本原理和国内法治的教育教学,同时也要加强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统筹学习。他认为各个学校可以基于本校特色走出自己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道路。



第二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梁敏研究员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和出路》做主题发言。他认为在目前我国缺乏知识结构完备、实践经验丰富且具有家国情怀的涉外法治人才。此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还面临师资匮乏、缺少长链条培养设计、国内法基础不好等困境。为此他提出,应理性定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能采取普惠式教育,可以考虑分别从学校层面和国家层面,发现、选拔和培养精英人才,充分发挥涉外法治人才的价值。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郭雳教授的发言题目是《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挑战和应对》。他介绍了北大法学院在涉外人才培养方面的理念和目标,介绍了北大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探索。他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挑战。面对挑战,短期看应在疫情冲击下尽量保持国际交流的通畅,中期看应该尽快制定系统性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行动计划,长期看应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他还建议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强化多语种的教学,研究涉外法治中的鲜活问题。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师资问题》进行主题发言。他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对师资,尤其是参与培养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介绍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通过结合地缘优势进行人才培养的路径。他强调不仅应重视培养面向英美法国家的涉外法治人才,也要重视培养面向小语种国家的涉外法治人才。他就师资共享、小语种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等提出倡议,希望从多角度、多领域落实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目标和任务。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做了题为《涉外律师培养的协同探索》的报告。他介绍了涉外律师主要涉及的领域,阐述了涉外律师为什么需要协同培养以及如何做到协同培养的问题。他认为,在涉外法治教育资源匮乏的条件下,要发挥人才协同培养的优势,包括各学术机构间的协同培养,以及与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之间的协同培养,协同培养的内容包括课程设置、实习实践、模拟法庭等。协同培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和评估。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做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中欧法学院模式》的主题发言。他介绍了中欧法学院的办学背景,并从培养模式、学制安排、师资等方面介绍了中欧法学院的办学特点。他认为,涉外法治人才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国内法,也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的意识和眼光。中欧法学院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课程体系等进行了个性化设计,在师资力量、国际交流资源方面也具有独特优势,中欧法学院努力做国际化法律人才的蓄水池。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做了题为《涉外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最佳实践之探索》的报告。他分析了优秀涉外律师的基本素质,认为法学价值的塑造、法学知识的传授和法学能力的培养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中不可割裂的三个方面。他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在涉外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中的实践探索,并从招生目标定位的精准化、打造优秀涉外律师师资队伍等方面,提出了涉外律师方向法律硕士培养的未来改革方向。

第二阶段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作了评议。她认为,各发言嘉宾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性和培养目标定位方面形成了共识,也结合自身学校、学科特色提出了具体的个性化培养方案,非常具有启发意义。她希望今后在学生互访、教师互访等方面能与各高校有更多的交流。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之“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主题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