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新闻】法律硕士学院专家讲坛系列活动—— “走私及跨境洗钱犯罪研究”专题讲座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3-06-16 作者: 点击:

6月15日晚,法律硕士学院专家讲坛系列活动之“走私及跨境洗钱犯罪研究”专题讲座,于学院路校区综合教学楼0201室举行。本次活动特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吕梅青主讲,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副所长、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印波教授,法律硕士学院公法教研部徐然副教授作为与谈人,法律硕士学院公法教研部主任石亚淙博士、褚宁副教授作为嘉宾出席本次讲座,法律硕士学院各年级对刑法感兴趣的同学参加讲座,有近50位研一法硕同学专程请从昌平校区赶来参加。讲座由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主持。

 

 

01

 

韩文生书记为本次活动热场致辞,他首先感谢吕梅青检察官能够在百忙之中为法硕同学们带来经验分享,也欢迎两位年轻刑法学者共同探讨走私与洗钱犯罪的相关问题,相信会给同学们带来精彩的视听盛宴。韩文生书记强调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作为学院新签的教学实践基地,双方合作领域广泛,期待之后更多的讲座分享和更进一步的合作。

吕梅青检察官的分享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即走私犯罪、跨境洗钱罪及企业合规。吕梅青检察官从三个案例切入,阐述了走私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走私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分。吕梅青检察官生动形象地讲述了案例事实,鼓励现场师生们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观点。现场讨论热烈,印波教授与徐然副教授及在场学生对案例均有理有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接着,吕梅青检察官对洗钱罪的概念、内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讲述,并指出了当前处理洗钱罪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如自洗钱与他洗钱在犯罪成立时间上的区别,销售、代为销售赃物是否构成洗钱罪,以及实践中单位触犯洗钱罪涉案金额与合法资金混同时,如何确定犯罪数额。面对种种实践难题,吕梅青检察官强调,同学们要从书本中走出去,尽可能多地参与实习,接触实践案例,提升自身职业技能。最后,吕梅青检察官对企业合规问题作了简单介绍,鼓励同学们可以在法检、律所等实习地点之外参加企业实习,更深刻地了解企业所需,日后成长为能够胜任处理企业合规问题的专门人才。

 

02

交流互动环节,印波教授与徐然副教授分别提出了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关于走私与洗钱罪方面的问题。印波教授将走私罪与逃税罪进行对比,与吕梅青检察官和在场学生们共同探讨了走私罪侵犯的法益。徐然副教授则是从法条出发,对刑法191条、312条、349条进行了体系解释,阐述了对洗钱罪的法益、罪数、数额认定等问题的理解。吕梅青检察官与徐然副教授进行了探讨与交流。褚宁副教授从程序法角度出发,针对吕梅青检察官所谈及的企业合规问题,提出了企业合规中检察机关与第三方审查机构的职责与分工问题,吕梅青检察官对此也一一进行了解答。吕梅青检察官还向现场回答问题的法硕学生赠送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最新发布的《走私犯罪检察白皮书》。

 

 

 

 

 

图为法硕学院学生与与嘉宾热烈互动

 

 

03

韩文生书记对讲座做了总结。他强调,讲座主题新颖、内容丰富,让人意犹未尽;吕梅青检察官通过鲜活的案例、鲜明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严密的逻辑分析,充分展现了资深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同时,各位与谈人、嘉宾及同学们的热烈互动讨论也给本次活动增添了氛围。最后,各位嘉宾与在场同学们合影留念,讲座圆满结束。

图:朴佳瑶

版:庞诗雨

审:黄晓慧

审: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