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新闻】法律硕士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堂(五十)从刑事个案看律师办案技能与思维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4-05-07 作者: 点击:

2024年4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堂第50期于昌平校区端升楼202教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为“从刑事个案看律师办案技能与思维”,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勇律师作为主讲人,学院实践法学研究所张佳华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学院公法研究所潘文博博士担任点评人。讲座伊始,张佳华老师首先对两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同学们作了详细介绍。

主讲人方勇律师围绕讲座主题展开,从三个部分进行讲解,分别是“个案介绍”“办案技能与思维”“总结与思考”。在第一部分,方勇律师详细介绍了曾办理过的X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他依照时间戳,对案件流程从监委立案调查到终审判决各个阶段,如审查起诉、一审审判、上诉抗诉、二审程序、发回重审一审、再上诉程序等作了具体阐释,同时兼顾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双重维度,清晰鲜明地呈现了该案的现实全景。

在第二部分,方勇律师围绕案件每个诉讼阶段提炼了他在实际办理该案的技巧与思路。星火燎原,多方面寻找突破口: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多方面寻找案件存在的问题,努力将分散的问题进行耦合,形成整体效果;全面扫描,穷尽刑事案例检索:检索与本案类似的已公开刑事案例,了解同类案件的判决情况,为辩护提供参考;远交近攻,参透执行现状和公诉机关的利益冲突:关注案件的执行现状,以及公诉机关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寻找对辩护有利的证据和线索;深究学理,从结果犯的视角思考:从“结果犯”的角度分析案件,关注犯罪造成的实际损失,而非潜在的危险;敢打敢拼,积极发表辩护意见:在庭审中积极发表辩护意见,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阐述被告人的无罪或罪轻理由。

在第三部分,方勇律师结合多年的执业经验与整体刑辩环境对司法实践中的刑事辩护从利益交织、公与不公、权力规律、判断能力、基础设施、分类市场、业精于勤、交叉领域多个角度进行了详尽的总结,并对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同学们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潘文博博士对方勇律师的讲座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点评。首先,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共用一个法条,在解释论上涉及到主体、两罪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复合罪过以及《刑法》第397条第2款中“徇私舞弊”如何理解等问题。在方勇律师的案例中,由于因果关系较为遥远,通过“缓和的结果归属”可能存在玩忽职守罪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其次,本案涉及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调整等问题,与余金平案存在相似之处。最后,他对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以及职业风险防控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答疑阶段,法硕学院2023级的研究生周星宇、傅霖宇、徐旭阳、于珊等同学分别就讲座的难点、具体内容以及学习疑惑等问题与方勇律师进行了交流。

最后,张佳华副教授作总结发言。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文   字:谢沁林

图   片:谢沁林

编   辑:王新烨

初   审:吴   荻

黄晓慧

终   审: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