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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法律硕士学院联合举办检察实务工作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4-11-06 作者: 点击:

 2024年11月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案件会商暨工作交流会在我校海淀校区顺利举办。参加会议的有: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格桑旺姆,公益诉讼检察部/行政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陈坚,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匡凌,行政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仓珍,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李玲,西藏自治区米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颖湘;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立艳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副院长梁敏研究员,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黄晓慧副研究员,公法研究所副教授范伟。会议由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主持。

 

 

许身健院长首先致辞。他向远道而来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团表达诚挚的欢迎,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学院改革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随后,他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律硕士学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自去年7月双方签署共建协议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机关与法律硕士学院实现了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双方严格遵循协议精神,积极推动合作向纵深发展,围绕专业培训、实习实训及科学研究等多个维度,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共建合作,检校合作取得显著成果。他强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法硕学院共建协议的签署和落实,不仅是对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深化与拓展,更是双方携手并进、共筑法治基石、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与生动写照。最后,他预祝双方的共建合作一切顺利,结出累累硕果。

 

     格桑旺姆副检察长在致辞中指出,自去年7月以来,法律硕士学院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携手开展了多方位的“检校合作”。这一合作模式促进了双方资源的有效整合,更为法治西藏建设提供助力,彰显了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教育与研究领域的卓越成就与重要影响。她表示,本次案件会商及工作交流,他们特别选取了第七检察部的行政检察案件作为切入口,旨在通过这一具体案例的实践操作与深度剖析,进一步拓宽“检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共同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她还表示,计划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继续与法大的专家学者们就相关议题展开更为频繁与深入的交流探讨,以期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搭建起一座更加坚实的桥梁。她强调,在处理具有鲜明西藏地域特色的案件时,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致力于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法院的裁判文书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以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更佳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格桑旺姆副检察长最后希望法大对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更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活动,为西藏法治建设持续贡献智慧与力量,共同书写新时代法治西藏的新篇章。

 

 

 

     随后,与会人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重点围绕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的疑难案件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和范伟副教授分别就是否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第三人、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等问题发表了专家意见。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

 

 

双方还围绕进一步开拓合作领域,优化合作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韩文生书记谈到,自去年7月双方正式签订“检校合作”协议以来,双方的合作交流不断升温。从今年5月他前往林芝进行授课,到今年暑假期间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都见证了双方合作关系的持续增强与不断深化。他表达了对未来合作的深切期待,希望能够继续加强学生在西藏地区的实习实践活动,让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领悟老西藏精神,并表达了为西藏法治建设输送更多优秀人才的愿望。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立艳作总结讲话。她首先向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团的到来表示欢迎,认为双方签署检校合作协议以来成绩显著。她指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学校学院之间的合作日益深化,不仅体现在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上,更体现在双方常来常往、互学互鉴的紧密关系中。她强调,中国政法大学学科体系完备,法治人才济济,这种检校合作模式丰富了法大的案例教学素材,为教师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案例资源,进一步推动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动了法学教育的创新和发展。


 

据悉,11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部/行政检察部主任陈坚一行先期赴我校开展调研交流,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王青斌教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林华教授,法律硕士院长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副院长刘智慧教授、公法研究所范伟副教授,作为专家参与了案件会商研讨活动。




 

文字:李安琪

图片:刘璋

编辑:王新烨

初审:王帅

吴荻

终审: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