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部法律硕士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学院教学质量,2012年4月20日,我院邀请校内外导师于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隆重召开“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度培养工作研讨会”。学院分党委书记韩文生、副院长辛崇阳、近七十位校内外导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到会参加研讨。
辛崇阳副院长主持会议并做主题发言。他介绍了我院正在实施的双导师制——在学生的教学培养中以实践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重点,聘请实务专家作为兼职导师,校内导师教授理论,校外导师指导实践,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学业。自上学期起,学院已在课堂教学中创新性地安排兼职教授与校内教师共同讲授与点评,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辛崇阳副院长指出,双师授课、双师指导已经成为强化法律硕士学生法律职业实践能力的重要模式。
随后,四位校内外导师分别发言。北京大兴区外事办公室主任马福威认为校外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一方面对学生就业和提高实务能力有好处,另一方面,也能让校外导师紧随社会发展把握最新学术动向,双方能够实现双赢。李志勇律师详细介绍了他指导学生的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担任校外导师的心得以及今后的指导规划。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兰芳首先感慨与学生之间融洽的沟通,同时也客观地指出部分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存在不足,她认为应当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运用能力。校内导师、民商经济法学院朱玲娣教授则分析了校内外导师的不同之处,并提出一些建议,如学院应当组建稳定的教师队伍等。
之后,学生代表、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戴国琛同学向与会老师汇报了她与校外导师的交流情况和取得的收获,对各位老师给予自己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发言完毕后,各位校内外导师进行了坦诚和充分的交流。王家路律师强调校外导师的指导要建立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王兆峰律师提出校内外导师要互相配合,提高指导实效;陈洪武律师作为法律硕士毕业生,结合自身经验,建议校内导师和辅导员从学生入学起就应该加强其“表现欲”;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志海认为指导学生时要有框架性的指导意见,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吴崇其强调要让学生认识到自己与学术前沿以及国际前沿的差距,发现不足,加强学习;康健律师则详细说明在指导培养过程中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的重要性。
最后,辛崇阳副院长和韩文生书记做总结发言并致谢。两位院领导都强调要充分利用双导师制度,加强实践基地建设,给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务工作的机会。同时他们也指出,法律硕士学生的可塑性非常强,校内外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应当对学生更加严格要求。
研讨会在轻松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法律硕士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