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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费安玲教授获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2年立项资助

发布日期:2012-06-11 作者: 点击:

    在中国残疾人联和会2012----2013年度研究课题评审中,费安玲教授申报的《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权益保护研究》项目获得了中国残联2012年部级立项资助。

    据悉,本次评审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4所高校,17个科研院所,13个省级残联以及8个地市级残联和相关组织机构共申报了87项课题。按照《中国残联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招标公告研究方向,中国残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评审,最终确定了《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权益保护研究》等21项课题为立项资助课题。该项目研究组成员出费安玲教授外,还包括江西财经大学民商法系主任周维德副教授和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刘利君等人。

    衡量人类文明发展的尺度之一就是整个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态度和做法。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对残疾人进行救助和治疗。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字,截至2006年,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其中精神残疾614万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7.40%。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在上升。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拓展,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残疾人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但是,就精神障碍患者而言,由于我国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不完善,对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的收治标准、收治程序、结束治疗的标准的不明确,以及整个治疗过程的不透明,发生了诸多假借强制治疗精神性疾病为名,而行限制人身自由之实,或者夺取财产的事件,严重侵犯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权益的事件。费安玲教授申报的项目《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权益保护研究》拟在全面梳理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权益体系的基础上,揭示出该类特殊群体最易受侵犯的民事权益,进而寻求设计一套相对完善而有效的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权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