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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最受欢迎授课教师】尊师重教 教学相长

发布日期:2012-12-21 作者: 点击:

——访“法律硕士学院十大最受欢迎的教师”之翟继光老师

    研究生一年级就开始上翟继光老师的课,印象中他总是严肃,却不失幽默。在他的课堂上,同学们常常被他精彩的讲课内容、幽默的授课风格所吸引。这也是为什么翟老师的课总是满满当当的原因。上翟老师的课,虽有提前占座的痛苦,却也乐在其中。记得每次上翟老师的课,他总是提前坐在讲台上,等着学生们一个个入座。心中暗想,如此守时的老师,真是少见。却也从侧面反映出了翟老师守时的做事风格。采访中翟老师依旧如往常一样很按时的来到了学院学生办公室,一阵寒暄之后才了解到,翟老师刚刚从学院路上完课赶回昌平,如此奔波,作为学生,心中不免有些歉意。

    跟翟老师交流起来,很是随意,气氛也特别轻松、自然。聊到对我们法硕同学的印象时,翟老师有他自己特别的感触。翟老师说:“法硕的同学整体都比较勤奋好学,非法学法硕的同学们由于来自不同专业,专业背景不同,理解法律问题时思维更加活跃,看待问题的角度更加多样化。给法硕同学上课,大家都比较认真,课堂纪律、互动方面都做得相对较好。法硕专业有自己的特殊性,强调实践能力,其目的就是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所以法硕学子要在打好理论基础的条件下,培养自己法律实务的能力。”翟老师授课过程中也特别注意授课的灵活性,还记得研二刚开学时,因为大部分学生忙碌着准备司法考试,无法按时上课,翟老师理解学生们的苦衷,便申请停课两周,让大家专心准备考试。而老师的这一举动,确实让大家心里踏实了不少。心里除了对老师的不尽感激,更多的是对老师切实关心学生的一份尊敬。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名好的老师,一定是不断帮助学生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老师。而对法硕学子,翟老师除了欣赏以外,也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和建议。翟老师说:“由于缺乏四年的法学积淀,法硕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学基本功相对薄弱。法学专业学生在本科的时候,刚好是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期,容易养成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而法硕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则错过了这个有利时机。法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一个转化的过程,如果把本科的知识与法学的知识很好的结合起来,则对未来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

    翟老师坦言自己和法律硕士也有扯不断的“渊源”,细细听来,才知道翟老师也是“半路出家”。翟老师本科主修哲学, 2001年开始在北大硕博连读。翟老师调侃道:她的 ‘娘家’是哲学,自己作为‘媳妇’嫁给了法学,本科四年的历练让他受益匪浅。但这也造成了一定的欠缺,坦言自己不能像法学专业学生一样,熟练的驾驭法律人应有的思维方式。翟老师同时也指出,非法学的同学亦有自己的优势,比如说翟老师自己很多时候是从哲学的角度,以抽象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这样许多法律问题就显得比较简单,这样有利于跳出思维定式,有时候非常有利于法律学习。翟老师也提到了自己在校园学习非常刻苦,“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所以才能一步步踏踏实实的在自己的学术道路上不断前行。翟老师说,本科为经济、会计、税务专业的同学,研二选修财税金融法方向会更好,有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由于工作之后就没有足够的机会和时间继续学习,所以他期望大家在校园期间要抓紧时间学习,珍惜在校的时间。

    与翟老师的交流中,气氛很融洽。我们也随着访谈的深入感觉轻松了很多。讲台下的翟老师,多了一份亲切和随和。当我们问到您理想中的师生关系是什么样的时,翟老师说:“老师和学生要保持传统的师生关系,学生要尊重老师;另一方面,年龄相仿的师生,也更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彼此共进,往往会培养起深厚的师生情谊。比如我带的几个学生,他们和我一直保持联系,在北京的学生也经常会来看我。做研究生这几年,就这么一个老师带着,学生对老师有很高的期望,老师不要辜负了学生的期望。”说到这里,翟老师一脸欣慰,是啊,亦师亦友,又何尝不是每个学子的想法。

    一切为了学生,这是一位师者的至高境界。而在翟老师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位学术研究者的严谨和好学,更多的是他对诸多学子的体谅和关爱。在翟老师心里,老师每天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传授知识,在授课过程中追求完美、精益求精,不仅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能达到自己对课堂效果的期望值。他希望看到课堂上学生求知的眼神和获取知识的快乐。翟老师说,对于自己能被同学们评选为“十大最受欢迎的教师”心里非常高兴,因为在他心里学生对自己的认可是作为一名教师最大的欣慰。

    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们的采访也要结束了,翟老师给我们留下的不仅仅是一篇访谈稿,他的一言一行更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一位老师对同学们无私的关爱,犹如细雨,润物无声。

    个人简介:

    翟继光,男,汉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人。1997年9月以铜山县文科第一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2001年6月获得哲学学士学位。2001年7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03年9月保送攻读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学位,2003年6月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党支部宣传委员,兼任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核心法学期刊)编辑,中国财税法网主编等职,兼任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多家研究机构的研究员。

    现已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30余部,翻译著作3部。

 

                                             文/冯凯丽 方冲  谭键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