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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财税金融法学术沙龙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4-03-26 作者: 点击:

    法律硕士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财税金融法学术沙龙,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成功举办。本次沙龙围绕“地方债问题”展开,由教学助理郭志东主持,参与者为1、3班部分学生。

    本次沙龙的目的是为了配合翁武耀博士为法律硕士学院2013级硕士生所开设之财税金融法课程,将一些无法在课堂上详细、具体展开的财政法问题提出,并供同学们研讨。

    地方债问题源于《预算法》第二十八条的禁止性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方面,法律对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受进行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事权的增加导致地方财力吃紧的问题又亟待解决,于此背景之下,对现行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则成为必经之路。

    我国地方债制度经历四个阶段:中央转贷地方、中央代借代还、“地方政府独立发行、中央还本付息(试点)”。同时,理论与实务界正在积极探讨是否应当由地方政府在举债问题上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在制度演进的每个阶段都存在一系列政治、经济以及法律问题,而这些问题便是本次沙龙的核心关注点。与会同学就相关问题,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

    地方债问题在整个财政法体系中并不十分重要,但其牵涉巨大,诸如财政联邦主义、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财政法治等等,均在其中得以体现。同学们在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对于法条与制度本身的理解也将进一步加深。

    整场活动得到同学们的热烈支持,参加者以课堂所学之财政法基本原理,对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一具体财政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沙龙取得了圆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