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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国公证体系和职责”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4-03-19 作者: 点击:

    2014年3月18日上午,一场关于“法国公证体系与职责”的讲座在端升楼311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来自法国格勒诺布尔上诉法院公证人区域委员会秘书长、伊泽尔省和上阿尔卑斯省公证人公会秘书长—Frédéric HEBERT(弗雷德里克·艾贝赫)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马宏俊老师担任点评人,并邀请了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主任西凤女士作为讲座嘉宾,张振华为翻译人。

    Frédéric HEBERT先生以当前法国的公证制度为背景,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国公证机构的建立方式、公证的定义、公证员的执业资格、职责、公证员的从业禁止以及公证员的咨询义务等内容。这次讲座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了法国的公证制度在法国的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法国公证员在家庭继承、税务、赠与、婚姻合同、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不动产转移、买卖合同订立、房产鉴定、理财等方面所担负的重要的公证职责。同时Frédéric HEBERT先生还详细介绍了法国公证人的职业道德,特别是在保密职责这方面所享有的特殊权力和义务。此外,法国的公证员的咨询义务也是法国公证制度的一大特色,公证员对客户的咨询负有详实、尽职、提供建设性意见等义务,此制度主要是通过判例形式确定下来。最后Frédéric HEBERT先生就法国的公证证书做了简单说明。

    在讲座进行的同时,同学们积极地参与到讨论中来,就法国公证员承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收费制度、广告禁止与当事人选择自由等问题与Frédéric HEBERT先生做了深入探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而不失法学理性。最后,由马宏俊老师就法国公证制度进行了总结性点评。本次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场讲座使同学们对法国特殊的公证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引发了同学们对于中国公证实务、立法及管理中的问题的思考,使同学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此次活动是中法公证制度文化相互交流的一个剪影,我们期待着接下来中法之间公证制度文化更深层次的互动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