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学院2014级(非法学)专业法律硕士民法学Ⅱ(物权法)-1 学术沙龙于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205教室成功举办。沙龙参与者为1、3、5班学生。
本次沙龙旨在针对物权法中的社会热点和理论难点,通过同学们自主查阅资料加以分析,展示研究成果的方法,提升同学们的理论研究能力。由于学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一直存有较大争论,债权说、物权说和多元说齐头并进,而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物权法定原则的概念、内容、发展及其意义。因而,此次学术沙龙的主题为“物权法定原则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1班的刘驰同学从我国土地制度以及法律制度框架的角度切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概述,王晨同学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的厘清,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的结论。徐涛同学则在此基础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次物权化加以阐述,提出以权能扩张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观点。
3班的汪舟同学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从历史源流到现代变革的简要说明,论述物权法定的重要意义及其局限性,并基于此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在发展中固有物权性质,这种性质非因法定而来,而是法律所确。随后黄鑫鑫、杨惠慧、晁宁宁、陈浩等四位同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物权说和债权说进行了一场针锋相对的自由辩论,进一步佐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的观点。
5班的黄雅婕同学在概念界定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新型用益物权,基于此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进行了条分缕析地论述。最后提出了将严格的物权法定原则弱化,模糊传统民法中物权和债权的绝对二元次区分,设立出一种既包括债权性质也包括物权性质的新型物权的新颖观点。
同学们在此次沙龙中自主查阅文献,踊跃参与,展现了法律硕士学院学子的理论研究功底和社会关照情怀。至此,法律硕士学院2014年秋季学期民法学Ⅱ(物权法)-1学术沙龙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