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其他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横向联系,在巩固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拓展工作思路,2015年1月7日,费安玲院长、杜娟副院长、院办公室马跃峰老师及教学科研办公室张欣欣老师一行四人赴海南大学法学院进行了交流调研。
作为教育部批准的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海南大学以其独特的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为依托,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管理模式、学生就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我院交流团队与海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娜、常务副院长叶英萍、副院长童伟华以及主管法律硕士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费安玲院长和海南大学法学院童伟华副院长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同时,对培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交流。调研中,双方还分别就招生、课程设置、培养模式、双导师队伍健设、学生就业等培养环节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
本次交流调研是我院与其他兄弟院校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加强横向联系的有益尝试,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