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上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副院长张莉一行来到我院,与院长费安玲、分党委书记韩文生、副院长杜娟等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就法律硕士培养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交流座谈。
李锋书记、张莉副院长首先介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是新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办学经验不足,希望在办学特色、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双导师制的落实、学生实习实践、论文写作等法硕培养各个方面向我院学习。费安玲院长介绍了我院的概况、办学特色及学院各个职能部门的分工,还介绍了我校法律硕士培养的整体情况。费安玲院长及教学科研办主任李建红分别就来宾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介绍与解答,并在教学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通过交流,使双方对法律硕士培养定位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表示今后在法律硕士培养和教学上要加强沟通和交流,使人才培养更加符合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