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举办主题为“司法实务中的专利侵权的判定规则”的主题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审判组法官,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崔宁法官作为主讲人,并由我院知识产权法学副教授陶乾老师主持、评议。
崔法官针对司法实务中比较晦涩难懂的专利侵权比对的相关知识,从司法实务中的案例出发,详尽细致的讲解了专利比对时所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法条在司法实务中应如何理解,如何适用。使同学们对于专利侵权的相关法条,以及司法实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司法实务中,有很多当事人,对于《专利法》理解不深,经常请求法院对比自己与被告的产品,认为被告仿制自己的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崔宁法官通过这个例子,引出了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这一基本问题。专利权的依据不是产品本身而是权利要求书,而当事人恰恰很容易忽略权利要求书对于专利权利的限定,从而提出没有事实依据的诉求,最终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在谈到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的时候,崔宁法官强调:在司法实务中,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大,落入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即构成侵权。而是否落入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并不影响侵权判定的结论,也不影响赔偿数额。所以,在诉讼中主张从属权利要求会增加诉讼成本但可以避免专利权被部分无效的风险。所以,是否主张从属权利要求取决于原告的诉讼策略。
崔法官还提到,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证据分为内部证据、与外部证据两种。而只有当内部证据无法明确权利要求的含义时,才可以结合外部证据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同时,崔法官也提到了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技术特征将受到授权阶段宽解释,侵权阶段窄解释的限制。
在讲座的最后,陶乾老师对此次讲座作了点评。陶乾老师表示,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法中最为晦涩难懂的部分,是十分难以理解的,而崔法官从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案例出发,深入的讲解了《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部分的相关规定,使得晦涩难懂的法条变得容易理解,令大家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