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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高校如何助力“法治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0-01-08 作者: 点击:

 民主与法制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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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0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来的更温柔些。临近春节,北京的冬日还包裹着暖意。2020年1月5日,比天气更暖人的还有如期而至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新年论坛”。

  2020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来的更温柔些。临近春节,北京的冬日还包裹着暖意。2020年1月5日,比天气更暖人的还有如期而至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新年论坛”。

  还是一样的日期,还是同一个房间。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再一次见证了一场不平凡的论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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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论坛以法治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高校科学研究以及智库的作用和职能,助力推动法治发展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加此次论坛的嘉宾有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蒋惠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慧教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维明、博士后赵霞,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法律顾问张克勤,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副院长刘智慧教授、副院长梁敏副教授以及法律硕士学院全体教师和学生代表共6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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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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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教授

  常保国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现在从学界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都在讨论这一部署对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作为高等院校来讲,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应肩负起这一重责。

  从高等院校尤其是法科院校角度出发,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如何更好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常保国进行了解读。

  “在招生规模上,无论法学、政治学还是公共管理类在整个国家招生规模中的体现还是非常小的,远远适应不了整个国家对这方面人才的需要。所以我想对大学尤其文科、法律来讲,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我们一定要从多方面做出回应,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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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

  马怀德表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能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而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起着决定性作用。

  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里具体的内容是什么?马怀德认为,应该包括四个层面,这四个层面恰恰是跟法治政府建设联系最紧密的部分,而且直接决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一、理念的现代化。包括以人民为中心、多元共治的理念、树立法治和制度的权威三个部分。

  二、制度的现代化。马怀德表示,制度不是所谓的越多越好,出台一定要规范、周全。“法律制度要管用,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实施的!”

  三、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度是静态的,治理体系是制度运行的综合因素集合,是动态的。法治是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治理的最好状态。依法治理是最可靠稳定的治理方式,具有可预见性、稳定性,不因人的注意力改变而改变。

  四、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关键的要素,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增强法律和制度观念,引导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在这方面,高校承担着重要责任,应当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多做工作,打好基础,使法治意识和制度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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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

  胡云腾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主旨发言。

  胡云腾分析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认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机关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具体解读中,他表示审判体系是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包括党领导法院工作的制度体系、法院审判体系、法院内设机构体系、审判权运行体系、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司法保障体系、审判管理和监督体系、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体系、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制度体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治理体系等多项内容。

  审判体系中,最核心的是审判权的运行体系,我们国家审判权的运行,一是强调集体决策,强调监督,强调层层把关;二是强调裁判标准,审判权运营体系不是西方的法官负责制,主要是审判组织负责制。

  在发言中,胡云腾还具体介绍了近年来审判体系现代化改革取得的成果和尚待解决的问题。他认为,审判能力包括提出制度的能力、实施制度和审判体系运行的能力和与时俱进发展审判体系的能力。关于治理体系现代化,他认为,应体现为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并最终落实到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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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蒋惠岭教授

  蒋惠岭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我国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特点,作了“社会治理与纠纷解决”的主旨发言。

  蒋惠岭说,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高效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能力的体现。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如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和指示,推动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后,蒋惠岭总结指出,国家治理政策是宏观的,国家治理方式是具体的,纠纷正是治理方式所指向的对象之一;纠纷解决是法治方式与其他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法院是国家治理“规则之治”的主角之一,是解决纠纷的主力军;国家治理、规则之治、纠纷解决都需要现代化的技术、智慧和能力。他还建议法律硕士学院在课程设置、教学指导等方面注重对学生“技能、智慧、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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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

  韩文生主持了交流环节。辽宁师范大学丁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刘保玉教授、刘智慧教授、王萍教授、刘炫麟副教授、陶乾副教授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法律顾问张克勤等,分别围绕如何完善法院之外的纠纷解决机制,婚姻家庭角度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民法典颁布对国家治理体系的促进作用,公民个人对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需求,医疗卫生领域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法领域技术革新与立法滞后性的矛盾调和以及国家战略如何落实到微观的行业、部门和单位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与各位嘉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正如本次论坛主持人许身健所说,新年论坛象征全新的开端,“新”代表着生机、发展、活力和改变,而改变需要勇气。

  “法治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也意味着法律人之治,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对于国家的未来至关重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当中,法律人空间广阔、大有可为。”许身健在总结发言中如是说。

  在新时代,“法治梦”和“中国梦”紧密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又作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决策,因此,在新年之际以此为题开展研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