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缓解他们的家庭困难,提高他们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水平,经捐赠方北京市友恒律师事务所与受赠方法律硕士学院友好协商,由捐赠方在法律硕士学院设立“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阳光成长”奖学金(以下简称“友恒阳光成长奖学金”)。现就该奖学金2016年评选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5级全日制正式注册法律硕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研究生(自筹)均有资格申请,各类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名额与奖励标准
共评选出二十名奖学金获得者,每人2500元。
三、评奖原则
“友恒阳光成长” 奖学金评审工作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
“友恒阳光成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为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捐赠方与法律硕士学院5名人员组成,费安玲教授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院学生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及院内公示、异议调查等事宜。
五、申报评选条件
1、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学生(符合中国政法大学贫困生评定标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研究生学习期间未受任何校级处分;
六、奖助学金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将申请材料汇总至本班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于 2016年11月9日早上9点之前提交本班申请材料(其中,电子版发送至fsyhygcz@163.com。材料统一打包,邮件名及文件命名格式“年级—班级—友恒阳光成长奖学金申请材料”,其中个人申请材料命名格式“年级—班级-姓名—友恒阳光成长奖学金申请材料”)和家庭经济情况基层单位证明。申请表见附件(“友恒阳光成长”奖学金申请表)。申请材料受理人为学院研究生会负责同学程帅(手机号码:15840629069)。
(二)奖学金管理委员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评选出最终获奖者,通过网络和其他公开方式公布。
“友恒阳光成长”奖学金申请表.docx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