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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法学)法律硕士同学:
马宏俊、袁钢老师讲授的《公证法研讨课》由于课程需要现将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的上课教室调整至:格物楼三层演播室(即最里间的演播室),因授课全程需要录像,请同学们提早进教室准备,演播室座位有限,请去晚的同学持一卡通自行至格物楼一层门卫处借椅子。本门课程的考试由论文和口试两部分组成,口试时间定于6月21日(即6月25日的最后一次课调至6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任课老师另行通知。望周知。
法硕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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