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培养 > 教务管理 > 正文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昌平校区部分课程招聘教学助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7 作者: 点击:

 

20142015级法律硕士同学:

根据学院工作要求及下学期开课情况,按照《法律硕士学院教学助手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对下学期部分尚未安排教学助手的课程,面向我院20142015级法律硕士同学招聘教学助手。

需招聘助手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课时

星期

节次

周次

学生对象

招聘人数及要求

法理学

李璐

36

11-14

2-10

2015级非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民法学Ⅰ(总论)

罗瑶

36

6-9

2-10

2015级非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民法学Ⅲ(债与合同法)

吴飚

54

6-9

2-15

2015级非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民法学Ⅳ(侵权法)

尹志强

36

2-5

10-18

2015级非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王称心

36

6-9

2-8

2015级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民法专题

柳经纬

沈健

90

1-5

2-9

2015级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赵廉慧

6-10

10-11

金眉

6-10

9-11

田士永

1-5

13-16

公司法与证券法专题(证券法)

王光进

27

2-5

10-16

2015级法学全体

1人,限2015级该课堂上课学生,会操作多媒体和课件制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张力

54

6-10

4-14

2015级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民诉与证据法专题

杨秀清

刘金华

54

1-5

3-13

2015级法学全体

1人,限2014

请拟申请教学助手岗位的同学在学院网站常用下载中自行下载填写《教学助手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本人拟申请课程的考试成绩,在照片一栏粘贴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学院教科办邮箱:fashuojkb@126.com,邮件主题标明“申请课程名称——教学助手申请”。申请截止时间:2015 95日下午17:00前。

教学助手确定时间:20159月中旬学院网站公布。

学院将对教学助手集中培训。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学院教师助手管理办法.pdf

 

 

 

 

法硕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