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培养 > 教务管理 > 正文

2010年法律硕士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0-04-08 作者: 点击:

时 间

安排

备 注

4月9日

上午8:00-12:00

考生报到

1、资格审查:

查验原件包括:身份证、复试通知、学生证、本-专科毕业证书、成绩单、骨干生/双少生证明、初试加分证明、少数民族生户口。

复试通知加盖学院公章。

2、除复试通知外提交以上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3、发放考生复试安排、体检表、调档函

4、提示:考生将一寸照片贴至体检表上,并于报名现场加盖公章

教学楼122(非法学)

教学楼123(法学)

4月10日

上午8:30-9:00

外语听力笔试

参见公示《考场安排》

4月10日

上午9:30-11:30

专业课笔试

参见公示《考场安排》

4月10日

中午12:20开始体检

2号楼校医院(一层)

体检表中填写注意:

"所在单位"一栏填写"法硕学院"

"年级班级"一栏填写"法学"或"非法学"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务必携带已加盖公章的体检表;

2、体检前两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3、体检前必须空腹4小时以上,且停止一切药物,要吃清淡,不要吃太多,避免剧烈运动;

4、不得带隐形眼镜,可以带框架眼镜;

5、体检费:约65元。(体检费由考生本人交校医院)

4月10日晚

外语口试

参见公示《考场安排》

4月12日

上午8:30-下午5:00

专业课口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参见公示《考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