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学院2010级同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专业素养的培养,按照我院新执行培养方案的要求,将在2010级法律硕士学生中开设《保险法》、《卫生法》、《财税金融法》、《知识产权法》、《涉外民商事法律》等方向强化系列课程。强化系列课程为自选课程,学生自愿参加。
学院将邀请本校各相关专业教师及学院聘请的校外实务部门兼职教授授课。
修读方向课程组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方向修读证书。
现就课程组申报工作作以下说明:
一、 开课时间
2011年起9月至12月期间。
二、 系列课程内容
序号 |
强化系列课程 |
课时 |
课组性质 |
总学分 |
备注 |
Ⅰ |
保险法强化系列课程
|
保险学 |
36 |
任选课组 |
13 |
学生可以自选任一课程组,各课程组人数上限为50人 |
保险合同法 |
36 |
侵权法实务 |
36 |
责任保险法律制度 |
36 |
财险法律实务 |
36 |
寿险法律实务 |
36 |
保险业监管 |
讲座 |
Ⅱ |
卫生法强化系列课程
|
卫生法导论 |
36 |
任选课组 |
9 |
临床医疗法律实务 |
36 |
法医学 |
36 |
医疗纠纷案例研讨课 |
36 |
医疗纠纷法律实务 |
讲座 |
Ⅲ |
财税金融法强化系列课程
|
税法理论与实务 |
36 |
任选课组 |
11 |
审计法理论与实务 |
36 |
银行法理论与实务 |
36 |
信托法理论与实务 |
36 |
法务会计 |
36 |
财税金融法前沿讲座 |
讲座 |
Ⅳ |
知识产权法强化系列课程
|
著作权法理论与实务 |
36 |
任选课组 |
7 |
工业产权理论与实务 |
36 |
知识产权案例研讨课 |
36 |
知识产权法律前沿讲座 |
讲座 |
Ⅴ |
涉外民商事法律强化系列课程
|
国际贸易法实务 |
|
任选课组 |
10 |
海商法实务 |
36 |
国际投资法 |
36 |
WTO法律制度 |
36 |
涉外仲裁与诉讼实务 |
36 |
各课组课程均为选修课学分。
三、 报名要求:
每名学生自愿报名,限报一个方向。每个方向拟设置50人。
四、 课程要求:
选修各方向课程组需修完该课程组全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获得证书。
五、 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止,院教学科研办(昌平校区办公楼1205)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