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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9 作者: 点击:

 

法律硕士研究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10年9月17日9:00至9月29日16:00开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

    1.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校生;  

    2.CET4成绩达425分(含)方可报考CET6。

二、 报名工作要求

    请报考的学生从报名系统中在线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报名信息,本人签署后交学院;严禁跨校考试,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成绩。

三、 考试费用及收缴方式

    1.英语四级15/人,英语六级17/人。

    2.报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报名费交学院。

    3.2008级(非法学)法律硕士、2009级(非法学)法律硕士、2009级(法学)法律硕士、2009级体改班、2008级在职法硕、2009级在职法硕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收齐《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报名费于9月29日前交到学院路新1号学生公寓C307办公室。 

    4.2010级(非法学)法律硕士、2010级(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收齐《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报名费于9月29日前交到昌平明法楼309办公室

 四、学生报名须知

1. 报名网址为:http://cet.cupl.edu.cn
 
    网报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9:00 -2010年9月29 日16:00。
 
    请考生在网报过程中仔细阅读网站说明。所有在校生在网站登录时一律使用本人学号作用户名;第二学士学位生以新学号报名,学制选"2"年;五年级双专业双学位学生以原学号报名(不用*号),学制选"5"年。
 
    在校本科生首次登录密码为本人选课密码,研究生登录密码自主设定,并请注意保管。
 
    2.考生可于网报期间随时进入网站修正本人相关信息,个人信息每项均为必填项,请考生认真填写、核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专业、学号、班级及照片等),发现错误后请直接改为正确的信息,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行提交。如字库中没有的汉字,姓名处请用下划线"_"代替,并于交费时向学院教务办对此作出说明、办理登记。
 
    3.逾期未交费及报名状态显示"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取像
 
    考生在网上填报、修正个人报名信息时如已能查看到系统所采本人照片,不需要参加本次取像;若本人曾经参加过照片采集在本次填报信息后仍看不到本人照片,请考生认真检查报名数据,报名数据准确照片会自动弹出,否则将看不到照片;没有参加过照片采集的考生请于9月27-9月28日持学生证、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科(办公楼B102)现场照相。逾期未采集照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相关事宜
 
    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制作,于考前二周发到学院。
 
    六、考试时间
 
    201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2010年12月18日(周六)举行。
 
    (1)CET4: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20
 
    (2)CET6: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7:20
 
    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其它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58909096、58909097。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