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08 08:42
各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
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自征稿工作开展以来,得到全国各大高校研究生院及法学院的大力支持、研究生的热情参与。由于第二届"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相冲突,应各高校研究生要求,经"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专门会议研究,将"企业法务征文"的截稿时间延长至9月30日。"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欢迎各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在征文截稿前继续踊跃投稿。现将征文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 10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20名,奖金各2000元。
二、征文参评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题目
"与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经济发展相关的企业法律问题"
说明:"企业法律问题"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既包括企业立法问题,也包括企业法务问题;既包括中国企业法律问题,也包括涉外企业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中的法律问题,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的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务运行,也包括对企业的法律服务等。
四、征文要求
1.根据征文题目要求撰写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征文可以直接使用规定的题目,也可以根据征文的主题自定题目。
3.征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严格遵守学术论文规范和学术道德。
5.注释使用页下脚注。
6.由一人独立署名。
五、报送材料
提供下列资料的打印件以及电子版:
1.参评论文封面一式5份(A4纸),标明论文的题目、姓名、学校、专业、年级、学号、联系方式(邮编、住所、电话、手机)。
2.参评论文一式5份(A4纸),征文论文包括:学号、论文题目、摘要、正文。
3.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六、截止时间、报送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挂号寄至:邮编: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收。
3.直接报送的,在2010年9月6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三楼培养办303房间处。
4.报送纸质论文时,应先发送论文电子版至征文指定邮箱。
征文专用邮箱 :pyb_cupl@126.com gspyb_cupl@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征文颁奖仪式预定2010年11月1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
2.颁奖仪式将邀请获奖者参加,交通费用限于组委会认可的交通方式由会务负担。
3.征文参评的作品均不予返还。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文组委会。
5.获奖论文的出版,由征文委员会另行决定。
6.征文资料记载的个人信息只供征文审查和联系时使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昊老师
电话:010-58908067;010-58908066
传真:010-58908067
专用邮箱 :pyb_cupl@126.com gspyb_cupl@163.com
附:1.征文申请表.doc
2.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奖励办法.doc
3.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简介.doc
4.金杜律师事务所简介
第二届"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