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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2 作者: 点击:

关于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截稿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29 19:23   


 

 

各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

    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自征稿工作开展以来,得到全国各大高校研究生院及法学院的大力支持、研究生的热情参与,即将于2010年9月10日截稿。"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欢迎各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在征文截稿前继续踊跃投稿。现将征文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 10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20名,奖金各2000元。

    二、征文参评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题目

    "与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经济发展相关的企业法律问题"

    说明:"企业法律问题"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既包括企业立法问题,也包括企业法务问题;既包括中国企业法律问题,也包括涉外企业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中的法律问题,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的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务运行,也包括对企业的法律服务等。

    四、征文要求

    (1)根据征文题目要求撰写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征文可以直接使用规定的题目,也可以根据征文的主题自定题目。

    (3)征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严格遵守学术论文规范和学术道德。

    (5)注释使用页下脚注。

    (6)由一人独立署名。

    五、报送材料

    提供下列资料的打印件以及电子版:

    (1)参评论文封面一式5份(A4纸),标明论文的题目、姓名、学校、专业、年级、学号、联系方式(邮编、住所、电话、手机)。

    (2)参评论文一式5份(A4纸),征文论文包括:学号、论文题目、摘要、正文。

    (3)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六、截止时间、报送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挂号寄至:邮编: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收。

    (3)直接报送的,在2010年9月6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三楼培养办303房间处。

    (4)报送时,应同时提交论文电子版。

    七、其他事项

    (1)征文颁奖仪式预定2010年11月1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

    (2)颁奖仪式将邀请获奖者参加,交通费用限于组委会认可的交通方式由会务负担。

    (3)征文参评的作品均不予返还。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文组委会。

    (5)获奖论文的出版,由征文委员会另行决定。

    (6)征文资料记载的个人信息只供征文审查和联系时使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昊老师

    电话:010-58908067;010-58908066

    传真:010-58908067

    专用邮箱 :pyb_cupl@126.com      gspyb_cupl@163.com   

    附件:

         1.征文申请表.doc

           2.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_企业法务征文奖_奖励办法.doc

           3.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简介.doc

         4.金杜律师事务所简介.doc

第二届"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


201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