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项目负责人:
如有需要提前结项的项目,请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交结项相关材料:
一、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立项负责人应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
2.《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成果摘要及成果清单》。(附件2)
3.项目主要成果及能够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4.项目报告及成果的学术规范审查结果(查重率需在5%以下)。
二、时间及具体要求:
1.申请提前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8月26日之前提交材料;
2.本通知所列1、2、3、4项材料应提交电子版(结项报告应有指导教师电子签名),放在一个压缩包中,文件名称为:“立项编号+负责人+创新项目名称”。另外,1-3项结项材料还需提交匿名版电子版(即隐去项目负责人及组员、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word电子版),文件名称为:“立项编号+创新项目名称”,与前一个压缩包分别作为邮件的两个附件发送。
三、审核流程:
学院教科办将对提前结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结项要求的将把匿名版结项报告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核,通过教授委员会审核的视为结项,未通过审核的不能提前结项,应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正常结项。教科办将对教授委员会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黄老师,58908553
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科办邮箱:fashuojkb@163.com
附件:
1.结项报告书
2.成果摘要及成果清单
法律硕士学院教科办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