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培养 > 实习实践 > 正文

关于2023级法律(非法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作者: 点击:

各位2023级同学:

 为了同学们能够更合理安排研究生阶段各个培养环节的时间和计划,现学院将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章制度

  专业实习是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一门必修课( 6学分),按照法律(非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和《法律硕士学院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附件1)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实习整体安排与要求

参加人员:全体2023级全日制法律硕士(含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

 专业实习要求

1.同学在不影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学习计划和时间自行安排个人实习,可以参加集中实习,也可经申请自主实习。集中实习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安排分批组织,请同学关注学院后续相关通知,根据个人需求报名参加。

2.所有参加实习的同学,需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遵守岗位相关的保密规定,尊重实习指导老师、注意着装和礼仪。

3.实习应当按照单位要求出勤,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考勤记录,如遇学校安排工作或导师指导课、论文开题答辩会等,需在实习单位与学院双请假备案。

4.涉外律师班、国际仲裁班同学要求为涉外专业实习,即原则上实习单位或实习岗位涉及涉外案件或者涉外法律实务;考虑到部分同学希望体验不同的法律实务工作,涉外律师班、国际仲裁班同学的个人实习时长中可有三分之一为非涉外实习。

三、专业实习时长计算及折抵要求

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实习时间主要为第四学期,专业实习时长为6个月,120个工作日。建议在同一个单位的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工作日不少于40天。

利用第二至第三学期课余时间及寒暑假等时间段,在同一个单位实习不足2个月但达到20个工作日以上的也可计入总时长。

担任校内课程任课教师授课教学助手,并能完成教学助手工作任务,经任课教师鉴定合格,可按每课时折合实习时长1个工作日,最多折抵40个工作日。

四、专业实习阶段

1.拟定个人专业实习计划(任务书详见附件2)(20241030之前)

2.参加实习(20247月—20258月,特殊情况可以延至提交实习考核材料之前)

3.撰写实习报告(20259月—11月)

五、第一批集中实习安排

2024年暑假的集中实习分为两种方式报名,一是学院与基地已经确认实习人数、要求等的通过小程序扫码报名,报名时间为614日—618日,希望同学慎重考虑,一旦名单与对方单位确认后不能中途退出。二是部分外地基地及律所,同学通过问卷星链接填写意向,学院再与单位联系确认,不保证所有同学实习申请都能获得对方单位接收。以上两个集中实习报名不能重复。

1.集中实习报名小程序二维码:

2.个人申请集中实习链接:https://www.wjx.cn/vm/Q0me2Ce.aspx

六、自主实习要求

自主实习前,学生需向学院提交自主实习申请(填报网址:https://www.wjx.cn/vm/htOL7OO.aspx#),同时,需确保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未事前在网上提交自主实习申请的,其自主实习将不被学院承认。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完成的自主实习可以补填信息。

自主实习不能与学校安排的相关课程学习、导师指导工作等相冲突。

自主实习单位需要学院介绍信的,同学请自行填写实习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给黄晓慧老师打印盖章,去单位报到前到科研楼A205办公室领取纸质版介绍信。

七、个人提交材料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任务书》经校内外导师签字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序,于1030日前提交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提交邮箱为:fashuojkb@163.com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考核表》(附件4)电子版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视情况另行通知,预计提交时间为202511月底。

教科办实习工作负责人:黄老师,58908553

 

附件:

附件1: 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pdf

附件2: 2.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研究生专业实习任务书.docx

附件3: 3.实习介绍信模板.doc

附件4: 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研究生专业实习考核表.docx

 

 法律硕士学院教科办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