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2011年春季学期和暑期实习的2010级2年制同学(法学背景):
请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实习鉴定表交至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新一号公寓C307)。
因培养方案调整修改,2010级法律硕士生同学执行新培养方案,实习结束后需提交实习报告(6000字),提交时间:2011年10月31日前。请各实习组长负责收齐后上交。
2010级3年制同学(非法学背景):
已完成实习同学请按照法学背景同学提交实习鉴定表及实习报告。
未实习同学根据培养方案将在2012年春季学期进行实习,提交实习鉴定及实习报告待完成实习后上交。
2009级3年制同学(非法学背景):
已参加实习同学请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实习鉴定表。本学期正在实习同学请在2011年12月底前提交实习鉴定表。
特此通知!
院教学科研办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