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法学背景)学生:
根据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法学背景同学专业实习为3个月(按工作日计算不少于60日),2013级法学背景同学的实习自201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实习单位应为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或企事业单位法务等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单位机构。
专业实习要求:
1、能够运用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2、能够在个案中较熟练地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进行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
3、能够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4、能够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5、具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6、法律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获得一定程度的提升。
学生可参加学院统一联系的集中实习,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按照《法律硕士学院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自行联系实习时需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学院网页常用下载栏)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备案核查。实习中学生须遵守学院与实习单位的实习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确定的实习单位后,不得擅自退出实习。
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提交由实习单位出示的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为全部实习的总结,杜绝抄袭。学生需汇报实习的主要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收获等,字数不低于6000字。
对于学院核查中发现假实习,实习报告抄袭,学院将严肃处理,实习成绩不合格。
2013级(法学背景)本次实习的招聘单位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一、接收人数:昌平区人民法院—20人、昌平区人民检察院—30人
二、 实习时间:2014年5月4日至6月30日期间,每周工作4天。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办法:
学院网页常用下载“实习报名登记表”(http://www.cupl.edu.cn/html/sjm/col790/column_790_1.html),填写后发至学院实习信箱fashuoshixi@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本人姓名报名:昌法(或昌检)。截止时间2014年4月22日16:00前
学院将以收到报名的先后时间排序确定实习学生。4月25日上午8:30将在逸夫楼2075学院会议室召开实习动员会。
特此通知。
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