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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课程教学及实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7 作者: 点击:

2017级法律硕士各位同学:

根据司法部2018年4月29日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之规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将分别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进行。

学院经了解,近90%的2017级法律硕士(全日制)学生及近60%的2017级法律硕士(非全日制)学生计划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有部分同学将在外地参加考试。

鉴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及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学生们今后学业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性,鉴于保证教学计划实施的效果和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需要,亦鉴于兼顾学院2017级同学备考的需求,法律硕士学院院务会经认真讨论后决定,调整2017级的课程授课安排并报请上级主管机构批准。经研究生院和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2017级的课程调整如下:

第一,2017级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调整至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原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的专业实习活动,调整至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结束后开始进行。

第二,专业实习活动按照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具体要求请阅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实习管理办法》及《自主实习管理办法》(http://sjm.cupl.edu.cn/xyjw/sxsj.htm)。学院将于九月份公布接收实习的基地和单位等信息,接受报名。敬请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

特别说明,现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同学,可本学期结束后或九月开学后开始实习,如申请在学院实习基地实习,请于7月2日前将实习意向(法院/检察院/律所,三选一)发至学院实习信箱(fashuoshixi@126.com),主题:学号+姓名+学院+实习意向,学院将根据报名同学意向与实习基地/单位联系落实。

 

特此!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调整学习安排。

 

 

                               法律硕士学院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