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培养 > 实习实践 > 正文

关于2017春季学期北京部分法院、检察院在我院招收挂职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3 作者: 点击:

 2015级法律(非法学)同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和《法律硕士学院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级法律(非法学)同学将进入实习阶段,为了更好地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创新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吸收优质社会资源参与学生培养,2017年我院将继续开展与合作实习基地进行挂职实习方式的纵深合作。

经与北京知产法院、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洽谈,2017年,以上单位将在我院招收挂职实习生,担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挂职实习时间

第一批213日至512

第二批515日至814

每批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挂职实习时间3-6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同意可延长到6个月)。

 

二、挂职单位招收人数

(一)法院

北京知产法院:两批,各10人,对知识产权有兴趣

海淀区人民法院:两批,各10

石景山人人民法院:两批,各5

大兴区人民法院:两批,各5人,需提供6个月内体检报告

(二)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两批,各10

 

三、挂职实习补贴

每月补贴1000元,由学院专项发放(以到岗工作日为准,每月工作不少于20天)。

挂职实习单位对挂职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院根据学生实习出勤请况予以发放。

 

四、挂职实习单位对于挂职实习合格同学提供挂职实习证明。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716日前,填写申请挂职实习登记表,及本人简历发至学院信箱fashuoshixi@126.com,主题:学号+姓名+申请挂职单位。

学院将与实习单位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选拔,公示名单。

 

附件: 

挂职实习报名登记表.doc

 

 

                                              法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