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非法学背景)、2014级(法学背景)同学:
为做好毕业审查工作,根据培养方案、实习管理办法要求,通知的安排,2016届毕业生应完成专业实习并提交实习鉴定和报告。
一、完成实习的基本要求:
1、能够运用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2、能够在个案中较熟练地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进行法律适用与法律推理;
3、能够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4、能够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5、具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6、法律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获得一定程度的提升;
7、实习总时间要求:以工作日计算,非法学背景6个月,不少于120天;法学背景3个月,不少于60天;
8、实习鉴定表:学院网页常用下载栏目,个人填写好实习内容,实习导师应写出鉴定意见并签字,实习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9、实习报告(电子版):实习报告是对参加的所有实习的总结报告,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对实习的理解认识,实习收获等,要求不少于6000字。电子版实习报告文档以学号和姓名命名;实习报告封面见学院网页常用下载。
二、全部实习材料(鉴定表、实习报告电子版)的提交时间:
请各班长或学习委员于将本班同学的材料统一收齐,鉴定表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公室(科研楼B608),电子版实习报告发至教科办信箱:fashuoshixi@126.com,2015年11月20日前。部分同学已向学院提交实习鉴定表和纸质报告,本次请将实习报告电子版交至本班。
特别说明:
根据实习管理办法之实习纪律要求,1、无论参加学院安排集中实习还是个人申请自主实习,都需按照学院实习要求进行。杜绝无故退出或终止实习。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及保密要求、尊重实习导师、注意着装和礼仪。2、坚决杜绝虚假实习和实习报告抄袭的行为,学院将对实习报告进行原创性检查,对有抄袭行为或提供虚假实习信息的同学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者,学院将认定其实习不合格或不给予实习学分,毕业审查不合格。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