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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招收实习生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8 作者: 点击: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招收实习生,实习时间:7月19日至9月3日,男生13人,女生5人。法院提供食宿。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日,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信箱 fashuojkb@126.com.
 
                                            法硕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0年5月28日
 
 
 
 
附: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介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经最高法院批准,撤销中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中山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沿用原市人民法院的办公设施、大部分的人员队伍和各项管理体制,管辖包括城区在内南部15个镇区办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执行案件。据统计,15个镇区总人口约160万,占全市人口的62%;各类审判执行案件占全市案件总量的2/3。
一、辖区概况
    中山市是广东省辖地级市,下辖1个国家级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街道办事处,18个镇,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42.3万。2009年全市GDP达150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0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953元。有祖籍本市的海外华侨和旅居港澳台同胞共80多万人。中山是我国伟大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故乡和著名的侨乡,是个“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城市,曾先后获“ 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机构人事
    全院现设政工科、执行局和13个职能庭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法警大队),4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张家边、沙溪、三乡、坦洲人民法庭)。其中设置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事务性工作;设置执行三庭,负责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
现有在编人员241人,其中专项编制203人,后勤服务编制38人;另有聘任制法警38人,雇员31人,全院共计310人。全院法官110人;全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4人,占总人数的82%,其中有18人取得硕士学位,占总人数的5.8%。
三、硬件设施
    (一)机关审判综合大楼。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现使用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4年5月启用,大楼高11层,占地24亩,建筑面积18535平方米,内设大小审判庭16个、调解室12 个、办公室177间、会议室9 间,并设有合议室、羁押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健身娱乐室、饭堂、篮球场等,正门广场设有独角兽、法鼎、玉琮三座大型雕塑,并在大堂和附楼修建了中庭花园和天台花园。
    (二)人民法庭。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四有”标准,共投资1300万元,先后新建3个和改建1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办公楼,4个人民法庭中最大的张家边法庭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面积最小的坦洲法庭也有2200平方米。
    (三)信息化网络建设。开通了人民法庭、院机关与中级法院的三级网络工程,借助智能办公系统、法院信息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和法庭录音录像系统,基本实行了办公办案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其中院机关审判综合大楼智能系统工程于2004年投入使用,两级法院三级联网工程于2007年投入使用。三级联网工程共投资约500万元。
四、工作概况
    (一)概况。2005年8月以来,面对逐年攀升的案件数、日益繁重的办案压力以及案多人少的矛盾,原市人民法院结合院情,以构建和谐司法为着力点,适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提出“规范、监督、严律、奖惩、和谐、平安”的治院思路,不断深化法院各项工作改革,大力推行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廉政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把支部建在庭上,实行支部考评与量化考核双轨考核机制,合理配置人员、机构,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构建“大审监”工作格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物质装备、信息工程等软硬件建设,强化司法保障与服务职能,干警精神面貌和法院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队伍等各项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08年4月10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视察我院时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各项工作。
    2000年以来,原市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数均在两万件以上,法官人均结案数一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2009年是我院正式运行的第一年,全年共收各类案件22111件(含旧存6362件共28473件),结案22792件,未结案件5681件。去年全院113名法官人均结案201.2件。今年1至3月,我院共收各类案件4940件(含旧存5681件共10621件),结案3594件,未结案件7027件。
    (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升我院案件质量整体水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我院于今年近日出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改革。与改革方案同时出台的相关配套规定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目前,按照改革方案充实到审监庭的人员已全部到位,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正有序地开展。
    根据该改革方案,我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改革的目标:一是建立全程动态节点监督模式,即对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归档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并重,检查监督与整改、奖惩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二是通过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平台,建立以案件质量监督为核心,以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流程管理为手段的动态监管体系,实现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由事后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的转变。三是通过对审判工作的全程监督,增强干警的质量意识、绩效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使全院审判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争取在两年内使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三升、两降、两零”的良好势态,即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执行实际到位率明显上升;发改率、文书差错率明显降低;超审限现象、违法违纪记录为零。
    改革方案明确审监庭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负责全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提出了案件质量监督的四个重点:一是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督管理。重点突出对审限内结案、程序转换审批、审限扣除、审限延长等关键节点进行监督。二是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要通过对发改案件的核查、案件抽查界定案件差错和责任、评选优秀裁判文书和问题裁判文书等。建立包括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质量三级评查体系。三是完善审判管理其他事务性管理工作。建立各部门监督员机制,各业务部门至少设立一名兼职质量监督员,负责与审监庭沟通协调。在OA系统开设“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专栏”,将案件质量问题全面、客观的公布出来。举办案件质量问题展览定期将案件评查小组及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评定的各种经常出现的错误、典型的程序或实体错误展出。四是推进审判管理与量化考核的对接。审判监督成果与量化考核、干部业绩考核相挂勾,审监庭将监督成果如发改案件差错评定、案件评查结果、文书评查结果等及时报送研究室和政工科。研究室将上述监督结果与量化考核结合,制定奖惩标准,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政工科将上述监督结果计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干部选任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我院从2008年就开始部署“案件质量年”活动,2009年运筹建立“大审监”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与最高法院当前狠抓审判管理、案件质量的精神相一致,是我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敏锐地认识到了审判管理和案件质量对全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决定性意义,提早谋划,赢得了工作的主动。
四、荣誉介绍
    院党委被市委评为“2007—2008年度中山市先进党委”。我院(含原市人民法院)连续九年被授予“中山市文明单位”称号,相继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全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中山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原小榄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和荣立集体一等功,李振毅法官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邱雪芬副院长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度“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