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中央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今年可推荐2名硕士研究生申请日本中央大学MEXT项目(日本政府奖学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于2012年9月赴日本中央大学进行最长18个月的交流学习。
一、按协议内容,交换学生需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统招研究生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
2、拥有中国国籍(不持有日本国籍);
3、可以在2012年9月赴日本中央大学进行交流学习。
4、1977年4月2日或此后出生;
5、研究生所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需与目前所学专业一致,并包含在中央大学所设置专业内;
6、拟在中央大学学习法律、历史、文学及语言学等课程的申请者必须具备较高日语水平,有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证书者为佳,第一外语为日语的优先;
7、以往两年的成绩GPA按照中央大学提供的最高分为3分的计算标准达到2.3及以上。
8、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精神疾病。
9、没有获得过日本政府的奖学金。如果获得过日本政府的奖学金,则其在日本的学习必须已经结束至少三年。
10、获得中国政府或者日本政府的其他奖学金赴日本学习的不得申请此奖学金。
二、该项目奖学金内容包括:
1、自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每月提供150,000日元的奖学金。(数额也有可能有变动)
2、获奖学金资助者将免除在中央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
3、资助往返经济舱机票。(需按照中央大学指定期限返回,并以距离学生所在国住址最近的国际机场为指定机场)
三、申请材料及其他内容请见附件:
请以英文或日文填写。
四、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有意赴日交流培养的研二、研三硕士生,请从附件下载并填写日本中央大学相关表格及《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于2011年12月9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
peiyangban@126.com,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旧1号楼303)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58908066 联系人:肖老师
58908067 联系人:王老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2012年赴日本中央大学交流学习(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