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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发布日期:2015-04-02 作者: 点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编教材

作者:张保生, 王进喜, 张中, 吴丹红

基本信息

  •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201331)

  • 丛书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编教材

  • 平装: 491

  • 语种:简体中文

  • 开本: 16

  • ISBN: 9787040368123

  • 条形码: 9787040368123

  • 商品尺寸22.6 x 16.2 x 2.8 cm

  • 商品重量621 g

  • 品牌:高等教育出版社

商品描述

编辑推荐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编教材:证据法学》主要适用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编教材:证据法学》对于法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从事证据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及从事法律实务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也有裨益。

作者简介

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诉讼法协会会员,国际证据科学协会副主席。199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英国肯特大学法学院三个月访问学者;2002年,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一年访问学者;2007年,德国佛莱堡大学法学院一个月访问学者;2011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三个月访问学者。主要著作:《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主编),《证据法学》(主编),《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合作主编)。主要译作:《世界贸易宪法》(合译),《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合译),《证据分析》(合译)。主要论文:《法律推理中的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证据规则的价值基础和理论体系》;《推定是证明过程的中断》,《审判职能、说服责任与“案结事了”》,《证据制度建设是司法改革的首要任务》等。

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际诉讼法协会会员,国际证据科学协会执委。20022003年,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研修学者;20109月—20116月,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主要著作:《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刑事证人证言论》、《法律伦理的50堂课》、《美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理论与实践》等。主要译作:《论律师的流动管理》(合译)、《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2004)》、《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合译)等。

张中,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教授,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国际证据科学协会执委。主要研究方向为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主要著作:《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刑事诉讼关系的社会学分析》、《正当法律程序研究》(合著)、《证据理论与科学》(合作主编)。主要译作:《品性证据》。主要论文:《论科学证据的证明力》、《论经验法则的认识误区与实践困境》、《证据法学哲理化初论》、《无证据,不事实》等。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教授,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于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6年“台湾中研院”访问学者。主要著作:《特免权制度研究》、《法律的侧面》、《证人制度研究》(合著),《中国刑事名案程序与证据问题研究》(副主编)。主要译作:《娃娃屋谋杀案》、《让证据说话》、《英国刑事司法程序》(合译)。参著《简明证据法学》、《证据法学研究》等十佘部,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论文八十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等4项。

目录

第一章证据导论

第一节事实与证据004

一、事实概念及其怜陸004

二、证据概念

三、事实与证据的关系

第二节证据属性

一、相关性

二、可采性或证据能力

三、证明力028

第三节证据类型038

一、证据种类039

二、证据分类044

三、关于证据类型的反思047

第二章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体系

第一节证据法的认识论基础054

一、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哲学反思054

二、诉讼活动中认识主体的角色055

三、控辩审三方在诉讼中的互动058

四、事实认定是一个能动建构过程059

第二节证据法的价值论基础067

一、价值论概述067

二、证据法的价值准则070

三、证据法的四人价值支柱073

第三节证据法的基本原则085

一、证据法基本原则的确定方法085

二、证据裁判原则086

三、直接言词原则089

第四节证据法及其理论体系093

一、证据法的特征094

二、证据法的理论体系098

第三章证据开示

第一节证据开示概述108

一、证据开示的概念109

二、证据开示的意义

第二节刑事诉讼证据开示118

一、证据开示的案件范围119

二、控诉方的证据开示121

三、辩护方的证据开示127

四、证据开示笔录129

五、不履行证据开示义务的后果129

六、法官在证据开示中的地位与作用131

第三节民事诉讼证据开示136

一、证据开示的案件范围137

二、证据开示范围及其限制138

三、证据开示的程序启动140

四、证据开示方式143

五、证据开示的次数146

六、逾期举证及其处理146

七、新证据的问题148

第四章展示性证据的出示

第一节证据出示156

一、物证的出示157

二、书证的出示160

三、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的出示163

四、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出示164

五、示意证据的出示165

第二节辨认和鉴真169

一、辨认和鉴真的一般要求169

二、物证、书证的辨认或鉴真173

三、勘验、检查或现场笔录的辨认或鉴真178

四、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辨认或鉴真179

五、示意证据的辨认或鉴真183

六、自我鉴真186

第三节鉴定191

一、鉴定概述191

二、鉴定人195

三、鉴定意见198

四、鉴定程序与规则199

五、专家辅助人207

……

第五章言词证据的提出

第六章证据排除及其例外

第七章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第八章证明过程

第九章推定与司法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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