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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研讨会会议记录

发布日期:2013-03-12 作者: 点击:

时间: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14:00-17: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三层 第一会议室

参会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部分任课教师

校外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峰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心主任朱力宇教授

校内特邀:研究生院副院长谢志勇教授

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

中欧法学院院长刘飞教授

主持人:辛崇阳教授

 

第一部分 学院2012年相关工作汇报(费安玲教授)

一、基本数据。目前我校法学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223人,学院共聘任校外兼职导师166人,其中,校外导师65人指导2010级全日制法硕学生,63人指导2011级全日制法硕学生;2011至2012学年,全校共有118名专业教师在法硕学院任课,授课总课时达5034课时(纯课时),授课学生人数共计14231人次;140名教师指导毕业生学位论文527篇;全年共邀请兼职教授、校外专业人士52人到校授课、讲座。双师制对全面提升学生理论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提高法硕教育质量。

1.会议交流

高校教师之间的交流以及在校教师与实务界的交流

2.教学模式

强化双导师制度,实务人士进入课堂;理论与研讨方式,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课程组建设,增设公正课程组等。

3.加强与实务部门沟通并促进学院实习基地建设

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成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同时,争取带薪实习基地建设。

4.以主题讲座开拓学生知识视野

我院积极寻求校外法律资源,尤其是实务界法律精英,开办法律硕士学院专家讲坛、兼职教授讲坛,以案例式为特点,为我院学生开办60余场专题讲座,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诸多分支,覆盖面广,多以当前社会广泛争议的前沿性法律问题为主,双师授课成为课堂教学的创新模式。这些讲座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丰富了教学内容,拓展了学生的法学视野,提升其实践技能和理论运用能力,促进其法律思维的形成和完善。

5.以评促教完善教学评教制度

我院开展法律硕士学院第一届“十大最受欢迎授课教师”评选活动,评选出鄢一美、刘智慧等十位最受欢迎的授课教师,并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此外,我院还将充分发挥教学督察作用,并向教师及时反馈。

6.校院创新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积极申报2012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学院学生开展2012年“法硕之星”科研课题大赛。强化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展学习的深度、广度以及问题意识等。

7.加强国外交流与合作

经日本法律实务技能教育与教材研发协会理事会决议,我院正式被接纳为该协会外籍会员。借助于该协会提供的平台,我院将实现与日本、美国和韩国等国就法律实务技能教育问题进行学术交流,借鉴相关国家的经验。

三、2013年工作重心

1.完善双师制度;2.推进案例教学及案例库建设;3.课程体系建设;4.提高毕业论文水平。

 

第二部分 “案例教学”主题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朱力宇教授发言:

一、对开办法硕教学学校的分类:以北大为主,以文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以清华为主,以理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以人大为主,以人文社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以法大为代表,专门的政法类院校。

二、人大发展阶段:

1.建立专业初期(95.96年),基本想法是应用型人才,从事法律实务;

2.发展时期,人大共136名兼职教授;期刊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审判案例要览》(已开展十多年,中英文版本)、《判解的研究》、《知识产权判解研究》、《中国宪法等案例卷;教材编写主要是与人民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法理学与案例教程》等共23本,主要涉及必修与有关选修课程;课程开设案例教学课程共18门;教学过程中对优秀案例评选,如宪法学;开办案例讲座研讨会、模拟法庭等;“如何鼓励毕业论文以案例分析为主题进行写作”的探索。

3.今后工作展望,对课程体系设计改革,搜集国内外所有法硕课程,其中北大共15个方向,200余门课程,人大9个方向,171门课程;课程、课时量及选课人数总体上要减少,要因人施教;案例教学要加强,关键在师资,如何组织实务界人士参与案例教学;在职法硕、法本法硕如何培养仍需探讨。

 

北京大学许德峰副教授发言:

“民法案例研习”的教学尝试。

一、  对于案例教学的两种理解,一是用实践中的案例教学指导学生;二是以案例为载体,讲授理论。

二、  课程简介

第一学期基本教学方式:课前布置——学生完成——课堂研讨,共12次作业,课堂2/3案例研讨、问答、纠错,1/3理论讲授;第二学期:简单案例,学生以律师角度提供咨询意见,通过自己检索,完成一份法律意见咨询书等,涉及民法、行政法等多方面内容,笔头训练。

经验与效果:整体安排,循序渐进;利用助教;训练学生分析能力。

存在问题:案例资源有待整理积累;助教少;学生层次不一。

建议以法律的解释适用为主,避免过度学术化。

 

刘智慧教授发言:

研讨会非常有利于教学模式的改革。结合其法硕教学实践,分析如何兼顾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分组,引导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研讨和实践等

一、考核:课堂占50%,小组讨论30%,个人表现10%,准备过程综述10%;出勤占10%,提问的方式;作业占25%,其中10%作业评析案例,其他论文。

二、对学生的调研:案例选择,谁来选择案例,老师还是学生;案例数量,多与精;案例研讨内容,实务与理论;分组方式,人多与人少;分组方式,固定与随机;课堂讨论,小组单独展示与同时展示;老师点评,除学术上评价外,是否还有对如表达能力等的评估;老师讲解,少与多;发言方式,点名与不点名;发言与期末成绩,挂钩与不挂钩。

针对不同法律硕士要有不同的案例教学,不同课程的衔接。

 

薛刚凌教授点评,并就法学院经验进行介绍:

一、  本硕6年连读、西部体改班,23门案例课,学生反感,体现不出案例教学与其他理论课程的区别。

二、  困惑

1.案例培养的目标定位,是理论分析能力还是动手能力或表达能力,美国的case law与其目标教学体系相适应,但我国的教育还是以大陆法系为主,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同时还有重复开课的问题;

2.案例课与理论课时分别开设,还是合起来,如何区别;

3.课堂内效果与课堂外效果,大量的案例学生可能存在时间上的局限,如何取舍;

4.评价体系,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学生考核;

5.师资队伍,案例课由谁教,是理论老师还是实务教师。

 

第三部分 “双师授课、双师指导”主题环节

刘飞教授发言:

一、学生接受教师指导的模式关系,无固定模式,随人而定,以本硕实验班为例,学习指导教师(1-4年级)和论文指导教师(5、6年级)如何衔接,法学院目前设置“教授接待日”,可部分解决这一问题。

二、实践,设有实践教学研究室,德国经验:实践是一种工作安排,寻求一个位置,给付报酬,自己申请(而在国内则多为学校安排);实习纳入国家考试(国内如实验班则为实习一年,如何保证质量)。

三、经验:充分利用学院的校友资源,大规模聘任。

 

马宏俊教授发言:

    一、以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为依托,设立公证法课程组(四门课),大量聘请实务中公证员及其他拥有20余年工作经验的行业专家参与。

    二、在培养上:依托中心,进行开课宣传,课前集体备课;面向职业,大学培养与行业衔接;师资队伍建设,中外专家结合;灵活考核方式,论文与口试(分组)结合;课堂与实习就业结合,让兼职教授更了解学生,通过实习就业平台达到社会对于学生的认可,最终实现双赢。

    三、问题:内容重复;不同教师授课方式、风格不同;练习不足。

 

李爱君教授发言:

在法硕主讲公司法、证券法,目前双师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信息不对称;

二、校外教师课时不足,缺乏系统性;

三、办学地理位置导致增加成本,认为双师教学应主要放在学院路,或法硕一年级放在学院路,同时建议法学法硕新模式,不特意为法学法硕设置课程,而是进行选课,节省教学资源用于他处。

     对于案例教学认为当前更多是“举例教学”,应借鉴MBA,精选案例,用一个案例贯穿课程始终,形成理论体系,同时在MBA中有十大优秀案例评选。

 

解志勇教授点评:

在法硕学院主要是行政法课程,其中主要向学生传递“两实”(知识、技能)、“两虚”(法律的精神、法律的思维逻辑);案例应与举例区别,与“关键词”紧密联系;可选择双师同时授课,“对话”形成“碰撞”;强调导师责任心,对于双师授课和指导学院应有指导性的规范。

问题: 课程编排科学性上有待探讨;学术硕士与法学法硕应区分;实习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法硕实习指导由司法部而非教育部指定。

 

第四部分  自由发言

郑俊果:案例教学中的“道”(理论)和“非常道”(实践),通过研习(实践)和研讨(理论提升)来完成。

 

许身健:what到底什么是实践教学;where在哪里展开学校还是律所、法院等实务部门;when是平常同时开还是毕业实习开设;how如何开。理想丰满而现实骨感。讲的实务和做的实务是有区别的,三种不同的实务:模拟法庭课程;诊所课程;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是在做中学,而非仅仅是参观,看录像。确定传统理论课与实践教学课的关系,最核心的基础技能在学校学,职业培训课程在实务部门教授,如何合理搭配。哈佛法学院压缩法学课程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课程,以问题为中心,强调过程而非结果,同样美国的医学院也是以问题为中心。

 

周长玲:案例式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学习的不是判决结果,而是法官的逻辑,培养学生如何运用法律;资料的选择问题,考虑到学生选择未必经典,建议老师出案例,学生检索相关的配套案例;学生成绩评判机制,引入学生互相平分,结合老师评分。

 

张苏彤:财税金融课程组,教师的复合背景,建议法硕成立申请会计、金融、审计实验室;法硕学生同学术型硕士比喻导师接触少,感情浅;论文不敢做调研方面的题目,以调研报告解决法律问题写的较少。

 

袁钢:双师两个概念,专业教师与实习指导老师,授课中采取双师。

 

梁文永(法学教育研究中心):解决老师与学生的距离,双师需制度化、规范化,注意衔接与磨合;对于法律的研究(如民法学)与如何传授(如民法教育学)相同地位;法硕对法学教育变革的影响;教师对自己的革命,不仅是自己专业上的,而且要有传授的革命,针对不同的同学,因材施教。

 

胡彩霄:增加教学趣味性;并非所有生源都适合双师(如在职法硕);双师教学需保证到课率与纪律性;教学成本应进入考虑。

 

刘丹:给法硕授课,场面上很宏观激动,但在教的过程中很“折磨“,学生背景不同,需求不同,参差不齐,同时过于关注自我;老师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可以倾听而非迁就;法学法硕与非法学法硕,殊途同归。

 

学生代表杜成群:对于案例课的看法,认为在学生未形成知识体系前就开展案例课有些“赶鸭子上架”。

 

刘芝祥:对法硕培养方案十分认可,其中实务课与案例课已分开;建议案例课不要放在主干课前讲,主干课不要放在基础课前讲;法律方法论非常重要,建议增加课时;强调在职法硕的纪律,教务人员点名,通过读卡器等技术手段保障到课率;我校有很多教师做兼职,其中民诉有1/3适合带法硕学生。

 

第五部分 费安玲教授总结发言:

每次开会责任重大,意识到问题,伴随讨论更多的是一种压力,但这也是法硕教育的意义所在,认为老师们的建议将是学院发展动力的原点,并用“感谢”、“期望”(共同努力,教学内容和方法上进一步调整,应用在教学中)和“祝福”(休息好,以更好的面貌投入教学)三个词表达对全校所有参与法硕教学、指导工作老师们的浓浓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