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研究生:
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时间
请2019级研究生于2021年9月15-17日16时前将学位论文初稿的纸质版本提交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608室)!请同学们按规定时间提交,不得延误!提交学位论文初稿时需一并提交导师签字的“法硕学院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请同学们在假期期间尽快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二、预答辩
未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的同学务必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预答辩不通过者将不能进入2022年3月的学位申请程序,即不能按时毕业。
上述事项望同学们周知,并按规定切实落实!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0年7月5日